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3. 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承办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各级人大代表,处理人大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
4. 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5. 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6. 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民政、教育、卫生、计生、老龄工作、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
7. 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8. 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9. 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公路建设、环境保护、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10. 依法行使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配合城市管理、自然资源管理、市场监管等领域的区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11. 承办万盛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綦江区黑山镇人民政府(本级)内设10个职能科室: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974.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03.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70.6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预算较2023年增加101.4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2023年增加30.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较2023年增加70.6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974.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2.2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0.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4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101.4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5.7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95.7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重庆市綦江区黑山镇人民政府(本级)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3.7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3.74万元,比2023年增加30.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3.64万元,比2023年增加5.75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基数的调整,相应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80.1万元,比2023年增加25.02万元,主要原因是村社区经费保障项目、镇域级基本民生项目等相应支出增加。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社区工作经费和补贴保障、安全监管、基本民生等重点工作。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重庆市綦江区黑山镇人民政府(本级)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68万元,比2023年增加70.68万元,均用于项目支出。主要原因是新增基层综合治理项目等相应支出增加。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基层综合治理项目等重点工作。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重庆市綦江区黑山镇人民政府(本级)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3.8万元,比2023年增加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公务接待费1.8万元,比2023年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强化了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比2023年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1辆公务车的运行维护费,相应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91.3万元,比2023年减少0.4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70.6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有条件实物保障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业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有条件实物保障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2024年新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教育收费收入: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收费。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对应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是根据国家、市及全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要求,结合职责及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对应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其他说明事项
单位预算公开表中附表之间、表间内部存在一定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田恬雅馨 联系方式:023-48269646
附表:重庆市綦江区黑山镇人民政府(本级) 2024 年单位预算公开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