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实行统筹运行的机制,主要负责协助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配合区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和内设机构。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47.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7.08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47.0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7.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5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0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0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为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我单位2022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我单位2022年无项目,没有设置绩效目标。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其他说明事项
单位预算公开表中附表之间、表间内部存在一定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本单位无上年预算数,主要原因为以往年度未独立核算,并入主管部门进行管理。2022年起,根据“三定”方案机构设置,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要求,实行预决算信息公开。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陈梦莹 联系方式:023-48269646
附表:重庆市綦江区黑山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及单位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