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100093008517/2024-00040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 发布机构 ] | 万盛黑山镇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1-01 | [ 发布日期 ] | 2024-11-01 | 
重庆市綦江区黑山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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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3.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承办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各级人大代表,处理人大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
4.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5.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6.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民政、教育、卫生、计生、老龄工作、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
7.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8.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9.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公路建设、环境保护、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10.依法行使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配合城市管理、自然资源管理、市场监管等领域的区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11.承办万盛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綦江区黑山镇人民政府内设10个职能科室:党政办、党群工作办、人大办、经发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平安建设办、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财政办、应急管理办和综合行政执法办。
下属事业单位7个:重庆市綦江区黑山镇农业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黑山镇文化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黑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重庆市綦江区黑山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重庆市綦江区黑山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綦江区黑山镇旅游服务中心和重庆市綦江区黑山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806.11万元,支出总计1806.1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88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补发超额绩效和新增项目收支。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806.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88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补发超额绩效和新增项目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6.11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806.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88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补发超额绩效和新增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405.59万元,占77.8%;项目支出400.52万元,占22.2%;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收支平衡,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06.11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8.88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补发超额绩效和新增项目收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56.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88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补发超额绩效和新增项目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85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补发超额绩效。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56.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88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补发超额绩效和新增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85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补发超额绩效。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收支平衡,无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4.69万元,占3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9万元,增长0.1%,主要原因是新增村社区监督员专项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97.95万元,占1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7万元,增长6.6%,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补发超额绩效。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5.79万元,占2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1万元,增长11.0%,主要原因是社区干部待遇调标和新增项目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58.34万元,占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9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人员保险调标及补缴支出增加。
(5)城乡社区支出134.92万元,占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68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人员补发超额绩效奖。
(6)农林水支出267.06万元,占15.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6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年中有人员退休,相应支出减少。
(7)住房保障支出62.36万元,占3.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62万元,下降20.0%,主要原因是年中有人员退休和重新调整基数,相应支出减少。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万元,下降50.0%,主要原因是整合使用资金,减少安全监管专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05.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48.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86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补发超额绩效。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56.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4.5万元,下降37.6%,主要原因是临聘人员劳务费调整为项目进行管理,公用经费相应减少,同时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邮电费、咨询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万元,下降44.4%,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减少了农村清扫保洁项目收入。本年支出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万元,下降44.4%,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减少了农村清扫保洁项目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2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2万元,下降15.6%,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9万元,下降14.6%,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3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各科室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8万元,下降18.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更加严格落实公务车使用规定,公务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9万元,下降15.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更加严格落实公务车使用规定,公务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1.9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调研乡村振兴工作、招商引资、业务专家到镇指导专业技术发生的费用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展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万元,下降13.2%,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展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21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2.2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8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6万元,增长76.0%,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度增加了区人代会选举经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2万元,增长464.9%,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度工作人员参加能力提升培训人次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3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及印刷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5.11万元,下降47.4%,主要原因是临聘人员劳务费调整为项目进行管理,运行经费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15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400.52万元。
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主管部门 | 108-重庆市綦江区黑山镇人民政府 | 联系人 | 田恬雅馨 | 联系电话 | 48269646 | 自评总分(分) | 100 | ||
| 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 用于人员和公用进行补差,保障当地在编职工和临聘人员津补贴等福利待遇,促进黑山事业可持续发展。 负责好经济发展、安全生产、城市管理、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保洁、社区建设、体育工作、民族宗教、公共文化服务、双拥、低保管理、救灾救济、农村丧葬改革、社会保障工作等。 用于优化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安定和谐,提升民生保障、社会服务和社会治理能力,提高居民生活幸福感。 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提高村干部工作积极性,改善农村村民的生活环境,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平。 | 用于人员和公用进行补差,保障当地在编职工和临聘人员津补贴等福利待遇,促进黑山事业可持续发展。 负责好经济发展、安全生产、城市管理、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保洁、社区建设、体育工作、民族宗教、公共文化服务、双拥、低保管理、救灾救济、农村丧葬改革、社会保障工作等。 用于优化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安定和谐,提升民生保障、社会服务和社会治理能力,提高居民生活幸福感。 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提高村干部工作积极性,改善农村村民的生活环境,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平。 |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指标权重(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得分(分) | 说明 | 
| 补助村社区干部人数 | 人 | ≥ | 25 | 10 | 否 | 30 | 10 | ||
| 补助村数量 | 个 | = | 4 | 15 | 是 | 4 | 15 | ||
| 补助社区数量 | 个 | = | 2 | 15 | 是 | 2 | 15 | ||
| 项目绩效自评覆盖率 | % | = | 100 | 10 | 是 | 100 | 10 | ||
| 村(社区)工作经费 | 万元/年 | ≥ | 30 | 15 | 否 | 36 | 15 | ||
| 群众满意度 | % | ≥ | 90 | 5 | 否 | 90 | 5 | ||
| 预决算信息公开合规率 | % | = | 100 | 10 | 是 | 100 | 10 | ||
| 政府工作完成率 | % | ≥ | 90 | 5 | 否 | 90 | 5 | ||
| ‘三公’经费调剂备案及时率 | 定性 | 及时 | 5 | 否 | 全部完成 | 5 | |||
| 绩效运行监控率 | % | = | 100 | 5 | 否 | 100 | 5 | ||
| 群众反映诉求解决率 | % | ≥ | 80 | 5 | 否 | 80 | 5 | ||
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一级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指标名称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是否核心指标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得分 | 说明 | 自评得分 | 
| 1 | 50019222B108700000348-城乡环境管理专项 | 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10 | 否 | 90 | 10 | 100 | |
| 清扫保洁覆盖率 | ≥ | 90 | % | 10 | 否 | 90 | 10 | ||||
| 聘用垃圾清运处置作业人员数量 | ≥ | 9 | 人 | 20 | 否 | 10 | 20 | ||||
| 清扫保洁覆盖面积 | ≥ | 350000 | 平方米 | 10 | 是 | 350000 | 10 | ||||
| 惠及群众数量 | ≥ | 5000 | 人 | 10 | 否 | 5000 | 10 | ||||
| 保洁全覆盖率 | ≥ | 90 | % | 20 | 是 | 90 | 20 | ||||
| 垃圾清运间隔时间 | ≤ | 3 | 天 | 10 | 是 | 3 | 10 | ||||
| 2 | 50019222A108700000224-临聘类人员经费保障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0 | % | 10 | 是 | 90 | 10 | 100 | |
| 补贴保障及时率 | ≥ | 90 | % | 20 | 否 | 90 | 20 | ||||
| 临聘人员数量 | ≥ | 12 | 人 | 20 | 是 | 14 | 20 | ||||
| 承担本单位工作量 | ≥ | 30 | % | 10 | 否 | 30 | 10 | ||||
| 补贴金额 | ≥ | 485800 | 元 | 10 | 否 | 676233.33 | 10 | 按实际发放 | |||
| 规范临聘人员管理 | 定性 | 0 | 20 | 否 | 全部完成 | 20 | |||||
| 3 | 50019222A108700000356-黑山镇镇域级基本民生专项 | 城乡特困供养对象人数 | ≥ | 55 | 人 | 10 | 是 | 63 | 10 | 100 | |
| 慰问人员数量 | ≥ | 10 | 人 | 20 | 否 | 20 | 20 | 按照实际慰问对象人次填写 | |||
| 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助 | ≥ | 10 | 人次 | 20 | 否 | 20 | 20 | 按照实际慰问对象人次填写 | |||
| 补助资金及时发放情况 | ≥ | 90 | % | 10 | 是 | 90 | 10 | ||||
| 补助政策知晓率 | ≥ | 80 | % | 20 | 否 | 80 | 20 | ||||
| 补助对象满意度 | ≥ | 90 | % | 10 | 否 | 90 | 10 | ||||
| 4 | 50019222A108700000359-黑山镇人大活动专项 | 联络代表人数 | ≥ | 50 | 人 | 10 | 是 | 50 | 10 | 100 | |
| 开展人大代表会议次数 | ≥ | 2 | 次 | 20 | 是 | 2 | 20 | ||||
| 人大建议转化数量 | ≥ | 2 | 个 | 30 | 否 | 2 | 30 | ||||
| 组织开展调研次数 | ≥ | 4 | 次 | 20 | 否 | 4 | 20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0 | % | 10 | 否 | 90 | 10 | ||||
| 5 | 50019222A108700000223-村社区经费保障 | 村数量 | = | 4 | 个 | 10 | 是 | 4 | 10 | 100 | |
| 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10 | 是 | 90 | 10 | ||||
| 农村人居环境 | 定性 | 0 | 20 | 否 | 全部完成 | 20 | |||||
| 补助政策知晓率 | ≥ | 90 | % | 10 | 否 | 90 | 10 | ||||
| 社区数量 | = | 2 | 个 | 15 | 是 | 2 | 15 | ||||
| 村社区干部人数 | ≥ | 38 | 人 | 10 | 否 | 30 | 0 | 村社区干部实际人员为30人 | |||
| 补贴发放及时率 | ≥ | 90 | % | 15 | 否 | 90 | 15 | ||||
| 6 | 50019222A108700000364-黑山镇文化惠民服务管理专项 | 服务对象调查满意度 | ≥ | 90 | % | 10 | 否 | 90 | 10 | 100 | |
| 惠及村社区数量 | ≥ | 6 | 个 | 20 | 是 | 6 | 20 | ||||
| 惠及村社区覆盖度 | ≥ | 100 | % | 20 | 是 | 100 | 20 | ||||
| 农家书屋开放时长 | ≥ | 1440 | 小时 | 20 | 否 | 1440 | 20 | ||||
| 服务群众数量 | ≥ | 2000 | 人次 | 20 | 否 | 2000 | 20 | ||||
| 7 | 50019222A108700000360-黑山镇综治平安建设专项 | 培训次数 | ≥ | 5 | 次 | 10 | 是 | 5 | 10 | 100 | |
| 群众安全感指数 | ≥ | 80 | % | 30 | 否 | 80 | 30 | ||||
| 应急物资完好率 | ≥ | 80 | % | 10 | 是 | 80 | 10 | ||||
| 地灾汛前排查、汛后核查等群测群防次数 | ≥ | 20 | 次 | 20 | 否 | 20 | 20 | ||||
| 综合督查次数 | ≥ | 3 | 次 | 20 | 否 | 3 | 20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指标名称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是否核心指标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得分 | 说明 | 自评得分 | 
| 1 | 50019222T000000139174-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补助 | 药品抽检数量 | ≥ | 7 | 批次 | 20 | 否 | 7 | 20 | 100 | |
| 处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数量 | ≥ | 20 | 件 | 10 | 否 | 20 | 10 | ||||
| 食品抽查检测任务完成率 | ≥ | 90 | % | 20 | 是 | 90 | 20 | ||||
| 案件办结率 | ≥ | 90 | % | 30 | 否 | 90 | 30 | ||||
| 人员数量 | ≥ | 4 | 人 | 10 | 否 | 4 | 10 |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新冠疫情防控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05万元,评价等次为良,绩效评价发现了个别防疫物资采购不合理;库存防疫物资量较大,部分防疫物资已过期;部分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部分单位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等主要问题,提出一是采取盘活利用、过期作废等方式,对库存防疫物资集中归类整理;二是加强物资采购管理,严格按照内部控制要求进行采购;三是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款项报销和支付审批,加强审核把关;四是充分考虑绩效指标的可量化性、数据的可采集性、方法的可操作性、目标的可实现性、绩效的可考核性,设立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和指标等下一步工作建议。
| 项目名称 | 新冠疫情防控资金项目 | 
| 评价单位 | 各镇街、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局、城管局、卫生健康局、经济信息局 | 
| 评价金额 (万元) | 1720 | 
| 评价结论 | 良 | 
| 基本情况 | 2022年,万盛经开区坚定贯彻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时期“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有序高效处置全区“7.18”“11.5”两轮疫情,全年核酸检测达300余万人次,实现“六个零”目标,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积极构建“免疫屏障”,健全完善三级联络员联动机制,以“三个到位”依规安全有序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特别是,加快推进重点人群调查和疫苗加强针接种,新冠疫苗接种安全有序。 | 
| 主要问题 | 个别防疫物资采购不合理;库存防疫物资量较大,部分防疫物资已过期;部分疫情防控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部分单位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 | 
| 改进建议 | 一是采取盘活利用、过期作废等方式,对库存防疫物资集中归类整理;二是加强物资采购管理,严格按照内部控制要求进行采购;三是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款项报销和支付审批,加强审核把关;四是充分考虑绩效指标的可量化性、数据的可采集性、方法的可操作性、目标的可实现性、绩效的可考核性,设立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和指标。 | 
| 评价机构 | 北京中兴林华会计师事务所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2696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