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3.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承办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各级人大代表,处理人大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
4.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5.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6.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民政、教育、卫生、计生、老龄工作、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
7.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8.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9.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公路建设、环境保护、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农村环境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10.依法行使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配合城市管理、自然资源管理、市场监管等领域的区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11.承办万盛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綦江区黑山镇人民政府(本级)内设10个职能科室:党政办、党群工作办、人大办、经发办、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平安建设办、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财政办、应急管理办和综合行政执法办。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857.43万元,支出总计857.4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3万元,下降8.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费用相应减少、厉行节约压减公用经费及减少项目支出。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857.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3万元,下降8.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费用相应减少、厉行节约压减公用经费及减少项目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7.43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857.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3万元,下降8.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费用相应减少、厉行节约压减公用经费及减少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702.8万元,占82.0%;项目支出154.64万元,占18.0%;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收支平衡,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57.43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0.3万元,下降8.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费用相应减少、厉行节约压减公用经费及减少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7.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3万元,下降8.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费用相应减少、厉行节约压减公用经费及减少项目支出。
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54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减人减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7.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0.3万元,下降8.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费用相应减少、厉行节约压减公用经费及减少项目支出。
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54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减人减资,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收支平衡,无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4.69万元,占6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9万元,增长0.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村社区监督员专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5.48万元,占2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36万元,增长8.4%,主要原因是社区干部待遇和保险调标增加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8.54万元,占3.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6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33.73万元,占3.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01万元,下降30.8%,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重新核定基数后减少支出。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万元,下降50.0%,主要原因是整合使用资金,减少安全监管专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08.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4.67万元,下降9.6%,主要原因是减人减资,人员经费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94.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5.11万元,下降47.4%,主要原因是临聘人员劳务费调整为项目进行管理,公用经费相应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邮电费、咨询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2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2万元,下降15.6%,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9万元,下降14.6%,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32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各科室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8万元,下降18.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更加严格落实公务车使用规定,公务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9万元,下降15.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更加严格落实公务车使用规定,公务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1.9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调研乡村振兴工作、招商引资、业务专家到镇指导专业技术发生的费用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展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万元,下降13.2%,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展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21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92.29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1.8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6万元,增长76.0%,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度增加了区人代会选举经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万元,增长459.5%,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度工作人员参加能力提升培训人次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3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及印刷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5.11万元,下降47.4%,主要原因是临聘人员劳务费调整为项目进行管理,运行经费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8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54.64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269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