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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0093008517/2023-00030 [ 发文字号 ] 黑山府发{2023}17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盛黑山镇
[ 成文日期 ] 2023-06-12 [ 发布日期 ] 2023-06-21

重庆市綦江区黑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黑山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的通知

日期: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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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6-21

黑山府发{2023}17号

重庆市綦江区黑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3年黑山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的通知

各村,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区农林局、区财政局研究制定了《2023年万盛经开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万盛经开农林发〔2023〕8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将2023年黑山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黑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612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綦江区黑山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区农林局、区财政局研究制定了《2023年万盛经开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万盛经开农林发〔2023〕8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补贴兑付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二)各村要探索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耕地地力保护行为相挂钩的有效机制。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对于土地流转、补贴由土地承包者领取的,各村要引导承包者相应减少土地流转费,真正让生产者受益。

(三)土地已被征用、流转、长年(一年及以上)撂荒的,化肥农药施用超标或秸秆露天焚烧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以及其他严重降低耕地地力的行为,不享受补贴;无土地承包权属的非农业户口人员在农村耕种土地的,不享受补贴。各镇要结合撂荒地图斑核查工作,对本区域撂荒耕地达一年及一年以上的农户进行逐一摸排,登记造册建档,并以社为单位对耕地撂荒农户张榜公布,经公示后2023年取消补贴资格。同时,相关资料要进行登记建档,作为下一年取消补贴资格的依据。切实做到享受补贴农民的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

(四)严格落实补贴公示制度。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补贴具体办法要简便易行,便于操作。补贴资金兑现要及时。

(五)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方式统筹集中使用,必须全部直补到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滞留、挤占、挪用和骗取。不得由村社干部代领,不得直接抵扣任何农业生产费用或“一事一议”等筹资款。严防补贴资金“跑冒滴漏”,对挤占、挪用、骗取、贪污或违规发放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补贴对象、依据、标准及程序

(一) 补贴对象。用于补贴一般农户的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原则上补贴给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与耕地面积挂钩,直接补贴到户。

土地流转给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粮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给实际耕种者,合同(协议)另有约定的按合同(协议)执行。代耕的补贴对象由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和实际种地的农民协商决定。使用村社集体机动地进行耕种,该补贴发放给种地农户。

(二)补贴依据。此次补贴以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面积为基础依据,同时,经各村20231月截止,自查修正后锁定上报的面积作为我镇2023年一般农户和通过申报认定的种植大户(以下简称均为种植大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全镇锁定的2023年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11624.86,种植大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146.2亩,全镇合计:11771.06

(三)补贴标准。全区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按73.4/亩标准进行补贴,我镇预计发放补贴资金853264.71元,

(四)补贴程序。各村根据耕地面积和今年统一的补贴标准,按“自下而上”的程序核定到每个承包耕地农户。村民委员会负责补贴资金发放明细的审核,并负责将所有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等主要信息,村分社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发放。同时,做好公示照片等相关工作资料的保存。耕种村社集体机动地,补贴给种地农户(需提供镇、村两级及规划自然资源局出具土地面积和性质相关证明,村社与农户双方签订的委托代耕代种协议等关键佐证依据)。

三、补贴资金管理和兑付

(一)镇级制定补贴方案。按照区级方案要求,制定2023年黑山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于620日分别报区农林局、区财政局备案。各村要按照镇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并加快组织实施。

(二)严格补贴资金管理和兑付。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核、兑付工作,严格按程序实施,务必于630日前通过“一卡通”将需兑现到农户的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对于补贴未能发放成功的农户,各村要及时核对农户信息,认真履行自身职能职责,对核对农户的时间及修改内容等做好相应记录,以备佐证及上级检查。

(三)按时、准确报送补贴落实情况报表资料。810日前,各村将《2023**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统计表》(附表1)完成签字、盖章程序后,报送镇农业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在815日前,将汇总后《2023年万盛经开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统计表》(附表2)的纸质件和电子文档及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按村汇总的电子数据,一并上报区农林局、区财政局备案。各村经区级备案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汇总数据作为审计、专项检查、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补贴工作职能职责。各村民委员会对本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落实负总责,镇农业服务中心、财政办公室、经发办等部门要加强监督,相互支持,进一步强化镇、村、社各级补贴工作人员的审核责任,做好补贴资金的公开公示工作。

(二)做好补贴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各村通过召开工作会议,利用村务、社务公开栏和印发资料等方式、渠道,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把“耕地撂荒一年次年不得享受种粮补贴”的政策宣传到户,做到补贴范围和补贴依据宣传到户,补贴金额核定到户,补贴申请表填写到户,补贴数额公布到户,补贴通知发放到户,补贴资金兑现到户,实现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有效调动农民保护耕地地力和种粮大户的积极性。

(三)做好补贴信访受理工作。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各村对群众的补贴引发的信访问题,因为耕地地力保护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把农民反映的实际问题解决在村、社一级。

按照区农林局相关要求,本次种粮大户补贴差额部分需待区级补差资金全部到位及实施方案出台后,进行补足兑付,同时请各村向种粮大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做好补贴资料整理归档与2024年补贴面积锁定等相关基础工作。各村要进一步完善补贴资金的公开公示、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加强补贴工作的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加强补贴资金监管,落实村、社各级审核责任。同时,要认真做好一般农户耕地面积的核实工作,在124日前将《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数据备案表》(附表5)报镇农业服务中心备案。农业服务中心汇总后,在1210日前报区农林局、区财政局备案,为2024年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打好基础。

(五)严格落实定期调度督导机制。

各村要根据工作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810日前报送《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进度旬报表》(附表4)纸质件和电子文档上报农业服务中心,全镇《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进度旬报表》(附表4)纸质件和电子文档在815日前报送区农林局、区财政局。同时各村要根据补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组织开展重点村、社的抽查检查工作,每个村至少3个社,每个社10户以上,实地核查清册和公示情况是否属实等内容,现场填写《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入户抽查与群众满意度调查乡镇表》(附表3)并存档备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坚决杜绝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的发生,确保补贴工作平稳推进。镇农业服务中心将组织相关人员,选择2个村作为抽查单位,每村随机抽取每村3个社,每社抽取10户农户开展入户抽查检查工作。

各村在1120日前将补贴工作总结的纸质件和电子文档报送镇农业服务中心。全镇补贴工作总结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在1130日前报送区农林局、区财政局。阶段性执行情况和总结材料报送情况列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六)做好绩效评估工作。各村根据工作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自觉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将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纳入日常工作,建档归档。各村于1120日前将绩效评价报告和绩效评价表(附表6),与补贴工作总结一起上报。镇农业服务中心在各村自评的基础上,适时开展镇绩效评价工作,20231130日前将《绩效评价报告和绩效评价表》(附表6)与工作总结同时上报区农林局和区财政局。

镇农业服务中心:文永国,联系电话:023-48269785

附表:1. 2023**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统计表

      2. 2023**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统计表

      3. 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入户抽查乡镇表

      4. 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进度旬报表

      5. 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数据备案表

附表1

2023年**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统计表

填报镇:               (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补贴户数(户)

补贴面积(亩)

补贴金额(元)















































合 计




村负责人(签字):             复核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附表2

2023年黑山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区县

补贴户数(户)

补贴面积(万亩,保留两位小数)

补贴标准(元/亩)

实际兑现补贴金额(万元)

结余资金(万元)

种粮大户性质(户)

全区补贴兑现完成时间

备注

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种粮大户补贴

自然人

法人(企业、农场)

专业合作组织

其他组织

合      计













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种粮大户补贴













10000亩以上(含10000亩)













5000亩至10000亩(含5000亩)













2000亩至5000亩(含2000亩)













1000亩至2000亩(含1000亩)













500亩至1000亩(含500亩)













200亩至500亩(含200亩)













100亩至200亩(含100亩)













50亩至100亩(含50亩)













说明:备注栏简要说明“结余资金”原因及“其他组织”构成情况。


主要负责人:


审核人:


复核人:


填表人:


附件3

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入户抽查与群众满意度调查乡镇表

抽查单位:    (盖章)                                                     单位:亩、元

序号

农户姓名

所在村、社

补贴面积

兑现直补金额

兑现时间

是否公示

满意度调查

被抽查农户签字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抽查、调查人员签字:


抽查时间:       年    月    日

附表4

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兑付进度旬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应补贴户数       (户)

应补贴面积                      (亩)

实际补贴

户数(户)

实际补贴面积(亩)

应兑现补贴资金(元)

实际兑现补贴资金(元)

结余资金                  (元)

补贴资金兑付进度(%)

兑付开始时间

本次旬报兑付截止时间

未兑付或进度滞后原因

备注









































































































合计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附表5

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数据备案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补贴户数(户)

补贴面积

(亩,保留两位小数)

备注

























合计




填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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