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山府发〔2023〕3号
重庆市綦江区黑山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黑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关于建立“活人墓”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村,机关各科室,度假区各部门:
为巩固“活人墓”专项整治行动成果,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根据《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重庆市深化“活人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有关要求,经镇政府、度假区管委会同意,特建立黑山镇、度假区“活人墓”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黑山镇、度假区“活人墓”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
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蒋鹏程 党委副书记、镇长,度假区管委会主任
常务副组长:王 磊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副组长:赵兴建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郝 学 航党委副书记
陈 庆 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
袁 婷 党委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
曾昭惜 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
高 燕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 兵 党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刘 海 派出所所长
成员:由镇纪委、党政办、民政社事办、农服中心、应急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文化服务中心、财政办、规建办、村镇建设中心、平安办、度假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派出所等负责人和各村党组织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民政社事办,负责日常工作。
二、目标任务
自机制建立之日起,全镇、度假区范围内禁止违规修建“活人墓”,对之前未发现违规修建的“活人墓”,经举报查证属实后,一律实施拆除。
三、宣传引导
建立镇、村宣传网络,充分利用广播、小喇叭、微信群、QQ群、短信等载体,广泛宣传殡葬法规和惠民政策,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殡葬改革及“活人墓”长效管理的知晓度,引导树立厚养礼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殡葬新风尚。为防止出现宣传不到位,造成群众经济损失,各村务必聚焦群众关切,突出问题导向,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工作制度
(一)领导小组会议制度。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委托常务副组长召集,科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制定相应对策和措施。
(二)巡查发现机制。一是各村建立殡葬信息员,每个月对所辖区域开展一次巡查,每季度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巡查情况,发现违规修建“活人墓”,及时组织力量快速处置;二是规建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度假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农服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等部门要落实力量对各自领域每个月开展一次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违规修建“活人墓”的,及时向民政社事办报告,涉及行政村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快速处置。确因涉及敏感问题,无法处置的,及时报领导小组研究后处置。
(三)举报奖励机制。为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对违规修建“活人墓”行为,实行举报奖励。一是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举报内容事先未被区民政局、镇人民政府和属地行政村掌握,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并调查处理完毕,给予举报人100元人民币的奖励。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或其授意他人的举报、已立案查处的举报、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不予奖励。三是举报人接到通知后,三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到区民政局殡葬管理所领取奖金,并签奖金收条。
(四)联动执法机制。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决定》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与上级部门行政执法的协作配合,建立镇、村综合执法队伍,发现违规修建“活人墓”时,依法依规对“活人墓”进行拆除。
(五)督查考核机制。将殡葬工作纳入对行政村综合目标绩效考核,把殡葬改革、“活人墓”治理纳入对村委会的考核,与年终各项奖励挂钩。村委会要加强对居民的引导和约束,将殡葬管理内容列入村规民约,实施有效管理。加大督查力度,督促殡葬改革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严肃查处党员干部未按规定执行殡葬政策,干扰殡葬改革,搞封建迷信活动、利用丧事借机收敛钱财行为。对属于履行职责的镇、村干部,违规建“活人墓”严重的行政村,予追究相关责任。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