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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0093008517/2021-0026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盛黑山镇
[ 成文日期 ] 2021-10-17 [ 发布日期 ] 2021-10-23

黑山镇控烟巡查工作制度

日期:2021-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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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10-23

机关禁烟代表着政府机关的形象,反映着我镇的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为确保有效达到控烟目的,成功创建无烟机关,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黑山镇控烟巡查工作制度。 

一、控烟工作巡查小组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均为控烟劝导员,负责检查督促日常控烟工作落实情况。

二、控烟工作巡查小组在镇无烟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负责落实镇机关控烟的各项规定,根据要求开展工作。

三、控烟工作巡查小组成员要关注所张贴的控烟标识及相关的控烟宣传图片是否完好,有脱落或损坏的应及时向党政办报告;要关注清理各种方式流入镇机关的烟草广告;保持镇机关公共区域没有烟蒂、烟盒等物。

四、控烟工作巡查小组成员要认真履职、衣着整洁、以身作则、举止文明,树立文明良好的形象。 

五、控烟工作巡查小组成员重点巡查办公场所吸烟现象,积极劝阻在禁烟区域内的吸烟行为,并及时地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的医学知识。

六、控烟工作巡查小组成员不具备执法权力,主要负责监督和劝导在禁烟区域内的吸烟行为,重在以理服人,严禁以粗暴的方式处理问题。遇到不听从劝导的情形,要讲究劝导方式(注意劝导语气、寻求各方帮助),应尽量避免冲突。以真诚、友善的心境,婉转、关爱的语言进行劝导,切忌与别人争论。认真做好劝阻记录工作,并及时上报镇无烟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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