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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黑山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八角社区专职工作者简章

日期: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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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12-27

为进一步优化黑山镇社区专职工作者结构,充实社区工作人员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八角社区专职工作者1名,从事综合服务专干工作。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万盛经开区户籍村居民;

2. 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2001年12月31日至1979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3. 有3年及以上的村(社区)基层工作经验,有志于从事村(社区)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服从岗位调配;

4.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5. 需在报名前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

6.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在校大学生;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程序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0日-31日,09:00-12:00,14:00-17:00。

2.报名地点:黑山镇社事办(联系电话:48269176),联系人:罗老师、黄老师。

3.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本人1寸照片2张,按时到报名地点接受资格审查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报考者可委托他人报名,但须出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报名所需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开考条件及领取准考证

1.开考条件:拟招聘岗位数与该岗位实际报考的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才能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该岗位招聘数量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

2.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原件于2020年1月2日(09:00—12:00)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面试。

笔试(占30%)

笔试由黑山镇组织实施,考试内容为民生工作、时事政治等,采取闭卷笔答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暂定于2020年1月7日下午,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以短信方式通知考生,同时安排面试相关事宜。

(二)操作能力测试(占20%)

电子办公现场操作:Word文档制作,Excel表格设计

(三)面试(占50%)

面试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操作×2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法处理,保留两位小数)。

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体检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渝人社发〔2017〕46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黑山镇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体检资格而出现岗位空缺时,由报考同一岗位的其他考生(进入面试且合格者)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由黑山镇组织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因考察、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进入面试且合格者)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职称、工作经历、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岗位等。

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黑山镇社区专职工作者聘用合同》,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

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要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在整个公开招聘工作中,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此项工作的健康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黑山镇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23-48269169

重庆市綦江区黑山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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