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岗位:
为切实加强应急装备运输车的使用管理,确保应急装备运输车辆能够及时、安全、高效地投入使用,经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坝镇应急装备运输车使用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关坝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5日
附件
关坝镇应急装备运输车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应急装备运输车的使用和管理,进一步提高应急救援效能,按照公务用车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应急装备运输车(特种车辆)使用的特殊管理,以及对驾驶员特别要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党工委管委会,镇党委政府对公务用车日常管理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 责任分工
(一)保障服务岗是本单位公务用车主管岗位,负责指导监督应急装备运输车的管理工作,具体负责车辆的维修、保养、保险、加油、清洗、事故处理、驾驶员考核等。
(二)应急管理岗是应急装备运输车的使用岗位,负责督促指导驾驶员做好车辆日常管理。
(三)应急装备运输车实行专人专管制度,明确一名驾驶员作为车辆的专门驾驶员,具体负责车辆的使用、维护、安全等日常管理工作和车辆内应急装备的管理、维护,确保应急时能正常使用。
第四条 车辆使用管理
(一)严格落实用车审批制度,使用应急装备运输车必须填写派车单,经镇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派车单须注明用途、路线及使用时间。应急状态下经镇领导同意可先应急救援,后补派车单。
(二)严格执行车辆集中定点停放制度,应急装备运输车必须在单位指定地点停放。非应急状态下,禁止将车辆停放在娱乐场所、饭店、学校、医院、车站、住宅小区等敏感地段。
(三)应急装备运输车只能用于与应急相关的活动,不得作其他用途。
(四)应急装备运输车原则上不得驶离我镇地域范围,如确因工作需要驶离的,需经镇主要领导批准。
第五条 驾驶员管理
(一)驾驶员应熟悉车辆性能、特点,能够熟练操作使用各项应急功能。在非应急状态下,严禁使用警笛和警示灯。
(二)驾驶员应精心维护保养车辆及车辆内的应急装备,做到车辆整洁、车况良好、车载设备、应急装备运行正常,及时发现处理车辆出现的各类问题,时刻保持装备最佳状态。
(三)应急装备运输车驾驶员实行A、B角制度,在一名专门驾驶员的基础上,另明确一名驾驶员作为该车辆的B岗驾驶员,确保应急装备运输车随时能应急。
第六条 本制度由应急管理岗负责解释。
第七条 本制度自2025年6月2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