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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009300712G/2021-0003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盛东林街道
[ 成文日期 ] 2019-11-18 [ 发布日期 ] 2021-05-19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东林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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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5-19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东林街道办事处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街道社区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办理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东林街道2018年机关综合设置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党政办公室、综治信访稳定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街道下属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社区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所、文化服务中心、财政所。

(三)人员情况。东林街道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56个,其中行政编制27个,事业编制29个。年末实有人数行政编制人员54人,行政26人,事业编制人员28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858.19万元,支出总计1858.1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49万元,增长4.2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工资考核调标、新增保洁专项、2018年村(社区)保障经费补发及调标增支部分。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858.19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75.49万元,增长4.23%,主要原因是税收收入增加、新增保洁专项结算补助收入、2018年村(社区)保障经费补发及调标增支部分结算补助收入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8.19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858.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49万元,增长4.2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工资考核调标、新增保洁专项支出、2018年村(社区)保障经费补发及调标增支部分。其中:基本支出1320.17万元,占71.05%;项目支出538.01万元,占28.95%。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858.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49万元,增长4.23%。主要原因是税收收入增加、新增保洁专项结算补助收入、2018年社区保障经费调标增支部分结算补助收入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2.19万元,增长26.75%。主要原因是增加城市管理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结算补助252万元、市政保洁专项结算补助18万元、2017年度税收结算补助39万元、 2018年村(社区)保障经费调整补发及调标增支部分59万元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58.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5.49万元,增长4.2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工资考核调标、新增保洁专项支出、2018年村(社区)保障经费补发及调标增支部分。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2.19万元,增长26.7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标调标、城市管理市政基础设施维护支出、市政保洁专项支出、 2018年村(社区)保障经费调整补发及调标增支部分支出等。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2.73万元,占49.6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0.09万元,增长70.0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考核调标、行政事业人员定额公用经费增加及统一安排使用等。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58万元,占0.5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2万元,下降2.04%,主要原因是文化活动开展减少。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56.52万元,占29.9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8.71万元,下降30.8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事业人员定额公用经费部分在行政支出中列支。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22万元,占2.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1万元,增长0.02%。

(5)城乡社区支出270.00万元,占14.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0.00万元,增长0.00%。

(6)住房保障支出56.14万元,占3.0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98万元,下降13.7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20.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98.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1.18万元,增长10.0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考核调标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临聘人员支出、综合目标考核等。公用经费321.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98万元,增长3.87%,主要原因一是新搬办公楼购置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二是2017年原办公楼用电为居民用电,2018年新办公楼用电为施工用电,电单价高,电费增加;三是街道2018年成立伙食团,伙食团费用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伙食团支出、广告宣传等、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8.7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4万元,下降12.7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17万元,下降24.81%,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根据工作需要,2018年街道1人因公出国。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3.45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3.45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45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赴韩国、日本洽谈城市规划建设项目及引进城市规划领域高端人员。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9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1万元下降12.6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38万元,下降57.3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8.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因公加班工作餐及值班餐、接待綦江区打通镇来街道调研1次。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9万元,下降38.62%,较上年支出数下降0.25万元,下降2.94%,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71批次164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0.12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1.4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伙食团支出、广告宣传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8万元,增长3.79%,主要原因一是新搬办公楼购置办公用品及办公设备;二是2017年原办公楼用电为居民用电,2018年新办公楼用电为施工用电,电单价高,电费增加;三是街道2018年成立伙食团,伙食团费用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无相关经费支出。

(四)特别说明。公开表中如有分项数与合计数存在小数尾数差异,是决算软件自动提取数据时四舍五入收舍导致。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认真贯彻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伙食团支出、广告宣传等。

(七)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285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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