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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009300712G/2023-0003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盛东林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3-09-11 [ 发布日期 ] 2023-09-12

綦江区人民政府东林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东林街道2023年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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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9-12

綦江区人民政府东林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东林街道2023年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机关各科室:

根据工作要求,现将《东林街道2023年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街道将定期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綦江区人民政府东林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林街道2023年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万盛城区城市形象和品质,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根据《万盛经开区2023年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方案》(万盛城综管发〔2023〕1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轮(2022年—2024年)国家卫生区复审、市级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相关工作要求,东林街道决定开展为期1个月的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全会、党工委扩大会精神,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容环境卫生突出问题和关键小事,扎实开展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整治,以“小切口”推动“大变化”,实现城市环境更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胡小金为组长,党工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李雪松为副组长,规建办科室负责人、其他相关科室(站所)负责人和各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规建办,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检查、督促推进整治工作。各社区负责做好管辖区域内的市容环境卫生整治。相关科室(站所)负责做好本行业、本领域的市容环境卫生整治。

三、整治时间

2023年9月1日—9月30日,为期1个月。

四、整治范围

东林街道城市建成区

五、整治内容

(一)规建办

1. 牵头开展背街小巷道路及附属设施维修攻坚,着力解决道路面破损、路面有坑槽以及路面剥落问题。督促外包公司和各物业企业维修维护或更换锈蚀和破损的垃圾收集容器(主要为果皮箱、垃圾桶等)以及错误、破损、缺失的分类标识,严禁使用红色有害垃圾桶或蓝色可回收物桶收集和转运与之不匹配的生活垃圾。

2. 整治公园节点树木死株或缺株或空株、树木支撑不规范、绿化带垃圾及杂草、地被裸土、开荒种菜等问题。

3. 落实责任区域内“门前三包”责任,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张贴“门前三包”标识。

4. 整治责任区域内铁路用地红线范围外两侧环境卫生,清除长期以来积存的垃圾。

5. 督促物业企业履行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做好“楼层撤桶”相关后续工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改造后具备照明、洗手(排水)、遮雨、地面硬化等便民功能。

(二)各社区

1. 整治责任区域内路面破损、坑槽以及剥落。整治责任区域内亮灯率低、灯杆道旗及附属设施破损、“无灯区”、消火栓跑冒滴漏,及时维修维护或更换锈蚀和破损的垃圾收集容器(主要为果皮箱、垃圾桶等)以及错误、破损、缺失的分类标识,严禁使用红色有害垃圾桶或蓝色可回收物桶收集和转运与之不匹配的生活垃圾。

2. 整治责任区域内树木死株或缺株或空株、树木支撑不规范、绿化带垃圾及杂草、地被裸土、开荒种菜等问题。

3. 整治责任区域内卫生死角、水体及岸坡环境卫生和征而待建地积存的生活垃圾。

4. 整治责任区域内“十乱”现象。

5. 整治责任区域内“牛皮癣”、一店多招、招牌残缺、违规户外广告招牌设施(利用市政设施或公共绿化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牌);重点排查外立面破损或缺失布幅、横幅及喷绘,并立即进行清理或更换更新。

6. 整治责任区域内化粪池安全隐患,完善化粪池警示标识。

7. 落实责任区域内“门前三包”责任,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张贴“门前三包”标识。

8. 对责任区域内“楼层撤桶”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工作是否有反弹,及时收集并积极协调解决居民反映强烈的问题。按照市级“问题清单”整改方案安排,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改造后具备照明、洗手(排水)、遮雨、地面硬化等便民功能。

(三)社事办

督促医院、药房、诊所等场所整治卫生死角、乱牵乱挂、乱堆乱放、乱涂乱画、违规户外广告招牌设施等,以及脏污、破损的布幅、横幅、喷绘。

(四)党群办

排查责任区域内外立面破损或缺失布幅、横幅及喷绘,并立即进行清理或更换更新。

(五)文化中心

督促学校整治卫生死角、乱牵乱挂、乱涂乱画、违规户外广告招牌设施等,以及学校围墙外立面乱涂乱画和破损的喷绘、布幅。

(六)经发办

1.排查责任区域内通讯、电力、燃气等企业缺失或破损井盖和通讯、电力、燃气等企业电线缆乱牵乱挂现象,并联系相关企业单位整改。

2.加强农贸市场日常管理,督促超市、农贸市场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提高厨余垃圾分出率。

(七)市场监管所

配合市政执法二大队做好餐饮经营场所厨余垃圾管理工作。

(八)市政执法二大队

1.整治责任区域内“牛皮癣”、一店多招、招牌残缺、违规户外广告招牌设施(利用市政设施或公共绿化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牌)。

2.配合规建办督促商铺落实责任“门前三包”责任,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张贴“门前三包”标识。

(九)物业企业

1.整治小区市容环境卫生,清理小区内环境卫生死角,整治小区围墙乱牵乱挂、乱贴乱画等,严禁出现“飞线”充电现象。

2.落实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做好“楼层撤桶”相关后续工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设施设备升级改造,改造后具备照明、洗手(排水)、遮雨、地面硬化等便民功能。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各社区、责任科室(站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全面细致排查,集中开展整治,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城市管理热点、难点、痛点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社区、责任科室(站所)要切实增强做好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感,明确各社区、责任科室(站所)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层层落实责任制,组织精兵强将,抓好组织、指导、协调、整治推动工作。明确市容环境卫生整治任务和时限,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要做到任务上账、进度上墙,将任务量分解到每天、落实到每个人。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畅通群众参与渠道,做好市民群众投诉接办工作,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密切关注群众呼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要广泛开展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宣传工作,及时报道本次活动中形成的好的经验做法、取得的突出效果。

(四)强化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每周形成工作动态并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单位要狠抓工作落实,保证工作不松劲、责任不推卸,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七、资料报送

整治月活动期间,各社区于每周四17:00前将工作情况报街道规建办。并于整治月活动结束后,在2023年10月8日前将工作总结报街道规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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