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丛林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主要负责法制、编制、武装、人防、人事以及综合协调、文秘、保密、档案管理等职责;
2. 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纪检、宣传、统战、民宗侨台以及群团工作;
3. 主要负责承办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镇人大主席团会议,落实镇人大主席团会议决议决定;负责辖区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的服务工作,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各级人大代表、接待人大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处理镇人大日常工作等职责;
4. 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招商投资、科技工作等职责;
5. 主要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老龄工作、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职责;
6. 主要负责信访稳定、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
7. 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公路建设、环境保护、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农村环境整治等职责;
8. 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职责;
9. 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协助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负责救灾抢险、水旱灾害防治、防火、震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职责;
10. 主要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配合城市管理、自然资源管理、市场监管等领域的区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11. 承办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上级有关部门依法授权、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构成。
重庆市綦江区丛林镇人民政府内设10个职能科室: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下属事业单位7个:重庆市綦江区丛林镇农业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丛林镇文化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丛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重庆市綦江区丛林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重庆市綦江区丛林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綦江区丛林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丛林镇水利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611.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81.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3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预算较2022年增加885.1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2022年增加535.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较2022年增加349.1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611.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9.2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5.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0.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7.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33.16万元,农林水支出618.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7.08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885.1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388.1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96.9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重庆市綦江区丛林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81.9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81.91万元,比2022年增加535.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9.11万元,比2022年增加388.12万元,主要原因是津补贴政策改革后,公务员基础绩效奖、年度考核奖、事业单位超额绩效纳入年初预算编制,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调整等涉及相应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02.8万元,比2022年增加147.86万元,主要原因是村级组织经费运转项目、社区组织经费保障项目、群团组织活动专项、综治平安建设专项等相应支出增加。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村(社区)组织运转及干部补贴、群团工作、临聘人员、综治平安等重点工作。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重庆市綦江区丛林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0万元,比2022年增加349.13万元,均用于项目支出。主要原因是新增丛林镇美丽宜居示范乡镇项目;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建设美丽宜居示范乡镇。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重庆市綦江区丛林镇人民政府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34.4万元,比2022年增加16.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4.4万元,比2022年减少1.3万元,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18万元,比2022年增加18万元,主要原因是拟购置应急保障车1辆,加强全镇应急救援保障,提高行政工作效率。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97.6万元,比2022年减少37.3万元,主要原因为部门预算公用经费人均综合定额调整及人员变化。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部门整体绩效、项目支出均编制绩效目标,纳入绩效全过程管理。涉及一级项目8个,其中,重点专项2个,一般性项目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0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43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有条件实物保障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业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有条件实物保障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教育收费收入: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收费。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区级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对应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是根据国家、市及全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要求,结合主管部门职责及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对应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其他说明事项
部门预算公开表中附表之间、表间内部存在一定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魏春燕 联系方式:023-48332619
附表:重庆市綦江区丛林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