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0009300827N/2023-0004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万盛丛林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3-11-02 | [ 发布日期 ] | 2023-11-02 |
重庆市綦江区丛林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主要负责法制、编制、武装、人防、人事以及综合协调、文秘、保密、档案管理等职责。
2.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纪检、宣传、统战、民宗侨台以及群团工作。
3.主要负责承办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镇人大主席团会议,落实镇人大主席团会议决议决定;负责辖区人大代表履职活动的服务工作,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各级人大代表、接待人大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处理镇人大日常工作等职责。
4.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招商投资、科技工作等职责。
5.主要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老龄工作、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职责。
6.主要负责信访稳定、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
7.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公路建设、环境保护、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农村环境整治等职责。
8.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职责。
9.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协助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负责救灾抢险、水旱灾害防治、防火、震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职责。
10.主要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配合城市管理、自然资源管理、市场监管等领域的区主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11.承办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和上级有关部门依法授权、委托办理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綦江区丛林镇人民政府内设10个职能科室: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下属事业单位7个:重庆市綦江区丛林镇农业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丛林镇文化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丛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重庆市綦江区丛林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重庆市綦江区丛林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綦江区丛林镇旅游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丛林镇水利服务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綦江区丛林镇人民政府(本级)、重庆市綦江区丛林镇农业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丛林镇文化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丛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重庆市綦江区丛林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重庆市綦江区丛林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重庆市綦江区丛林镇旅游服务中心、重庆市綦江区丛林镇水利服务中心8个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945.74万元,支出总计1,945.7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6.57万元,增长20.1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945.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6.57万元,增长20.1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5.74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945.74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326.57万元,增长20.17%,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结构调整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二是增加丛林镇美丽宜居示范乡镇2022年度建设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496.95万元,占76.9%;项目支出448.79万元,占23.1%。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无结转结余情况,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45.7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26.57万元,增长20.1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25.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6.57万元,增长12.7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社保基础调整、增加疫情防控经费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9.81万元,增长10.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社保基数调整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5.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6.57万元,增长12.7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社保基础调整、增加疫情防控经费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9.81万元,增长10.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发放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社保基数调整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4.86万元,占3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3.35万元,增长25.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发放行政人员基础绩效、年终绩效、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社保基数调整等。
(2)公共安全支出4.93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有一定减少。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5.18万元,占8.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1万元,增长0.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33.06万元,占2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37万元,增长18.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社保基数调整等。
(5)卫生健康支出90.97万元,占5.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33万元,增长47.6%,主要原因是增加疫情防控经费。
(6)城乡社区支出91.19万元,占5.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3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
(7)农林水支出385.81万元,占2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18万元,下降10.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减少。
(8)住房保障支出59.77万元,占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95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0.5%,主要原因是安全监管支出有一定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96.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57万元,增长8.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发放行政人员基础绩效、年终绩效、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社保基数调整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等。公用经费176.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42万元,增长37.6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电费、邮电费等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丛林镇美丽宜居示范乡镇2022年度建设项目收入。本年支出1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丛林镇美丽宜居示范乡镇2022年度建设项目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6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05万元,下降34.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1万元,下降26.0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与上年持平。
本部门2022年度未发生公车购置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55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和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5万元,下降12.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7万元,下降5.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有所下降。
公务接待费1.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单位来镇交流学习及招商引资发生的接待支出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万元,下降80.7%,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公务接待减少,同时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53万元,下降76.24%,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24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4.7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6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5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3万元,下降3.54%,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会议次数、参会人员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3万元,下降16.05%,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培训次数和人数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5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27万元,增长19.2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电费支出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6.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26.4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76.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31.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8%。主要用于采购食用菌初加工、丛林镇绿化美化、丛林镇市政设施提升、农村公路建设等项目。
(五)数据收舍差异情况说明。
由于数据四舍五入收舍,文字中数据与公开表格中数据、表格内部汇总数与分项数据、同一分项在不同表格之间数据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9个一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7项,涉及资金448.7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较为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管理科学规范,资金到位及时,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基本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部门 |
107-重庆市綦江区丛林镇人民政府 |
联系人 |
罗琳 |
联系电话 |
023-48332619 |
自评总分 |
98.1 | |||||||||
资金情况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1728.8 |
2405.74 |
1945.74 |
81 |
10 |
8.1 | |||||||||||
当年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保障公民各项权利,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调解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保证基本人员支出和社会保障支出,保证日常基本支出,保障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保证政府和村居工作经费。 |
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保障公民各项权利,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调解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保证基本人员支出和社会保障支出,保证日常基本支出,保障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保证政府和村居工作经费。 | |||||||||||||||
绩效 |
指标类别 |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计量 |
指标 |
指标 |
是否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得分 | |||||||
1 |
年初指标 |
保障村居运转数 |
8 |
8 |
= |
10 |
否 |
8 |
10 | |||||||
2 |
年初指标 |
保障村社区干部待遇 |
55 |
55 |
≥ |
10 |
否 |
55 |
10 | |||||||
3 |
年初指标 |
保障服务人口数 |
10000 |
10000 |
≥ |
5 |
否 |
10000 |
5 | |||||||
4 |
年初指标 |
保障镇职工待遇 |
68 |
68 |
= |
10 |
否 |
68 |
10 | |||||||
5 |
年初指标 |
参加法制考试人数 |
68 |
68 |
≥ |
5 |
否 |
68 |
5 | |||||||
6 |
年初指标 |
服务人大代表数量 |
53 |
53 |
= |
5 |
否 |
53 |
5 | |||||||
7 |
年初指标 |
开展政策宣传 |
4 |
4 |
≥ |
5 |
否 |
4 |
5 | |||||||
8 |
年初指标 |
实现辖区清扫保洁 |
765000 |
765000 |
≥ |
5 |
否 |
765000 |
5 | |||||||
9 |
年初指标 |
召开人代会次数 |
2 |
2 |
≥ |
5 |
否 |
2 |
5 | |||||||
10 |
年初指标 |
主题教育学习 |
10 |
10 |
≥ |
5 |
否 |
10 |
5 | |||||||
11 |
年初指标 |
开展招商引资活动接洽企业数量 |
10 |
10 |
≥ |
5 |
否 |
10 |
5 | |||||||
12 |
年初指标 |
困难群众保障率 |
98 |
98 |
≥ |
5 |
否 |
98 |
5 | |||||||
13 |
年初指标 |
网格化管理 |
100 |
100 |
= |
5 |
否 |
100 |
5 | |||||||
14 |
年初指标 |
应急救援及时率 |
100 |
100 |
= |
5 |
否 |
100 |
5 | |||||||
15 |
年初指标 |
信访接访处置率 |
100 |
100 |
= |
5 |
否 |
100 |
5 | |||||||
16 |
年初指标 |
干部职工满意度 |
98 |
98 |
≥ |
5 |
否 |
98 |
5 | |||||||
17 |
年初指标 |
辖区群众满意度 |
98 |
98 |
≥ |
5 |
否 |
98 |
5 |
一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
丛林镇村社区组织经费保障 |
实施单位 |
重庆市綦江区丛林镇人民政府 |
自评总分 |
100 | ||||
主管部门 |
107-重庆市綦江区丛林镇人民政府 |
联系人 |
罗琳 |
联系 电话 |
023-48332619 | ||||
资金情况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 |
执行率 | |||
325.53 |
219.22 |
219.22 |
100 |
10 |
10 | ||||
当年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每月按时发放村(社区)干部、本土人才、纪检监察监督员及党小组长等生活补贴;抓好社区居民精神文明建设,改善社区、农村人居环境,解决群众信访疑难问题,监督安全生产,整治安全隐患,维护社会稳定。 |
每月按时发放村(社区)干部、本土人才、纪检监察监督员及党小组长等生活补贴;抓好社区居民精神文明建设,改善社区、农村人居环境,解决群众信访疑难问题,监督安全生产,整治安全隐患,维护社会稳定。 | ||||||||
绩效 指标 |
指标 类别 |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计量 |
指标 |
指标 |
是否 |
全年 |
指标得分(分) |
1 |
年初指标 |
保障村社区干部人数 |
53 |
人数 |
≥ |
10 |
否 |
55 |
10 |
2 |
年初指标 |
保障村社区数量 |
8 |
个 |
= |
10 |
否 |
8 |
10 |
3 |
年初指标 |
优秀监督员 |
2 |
人/年 |
= |
10 |
否 |
2 |
10 |
4 |
年初指标 |
预算执行率 |
95 |
% |
≥ |
10 |
否 |
95 |
10 |
5 |
年初指标 |
办理群众事务办结率 |
95 |
% |
= |
20 |
否 |
95 |
20 |
6 |
年初指标 |
政策宣传知晓率 |
98 |
% |
≥ |
20 |
否 |
98 |
20 |
7 |
年初指标 |
服务群众满意度 |
95 |
% |
≥ |
10 |
否 |
95 |
10 |
一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
丛林镇城乡环境管理专项 |
实施单位 |
重庆市綦江区丛林镇人民政府 |
自评总分 |
92.5 | ||||
主管部门 |
107-重庆市綦江区丛林镇人民政府 |
联系人 |
罗琳 |
联系 电话 |
023-48332619 | ||||
资金情况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 |
执行率 | |||
80.87 |
480.0 |
120.0 |
25 |
10 |
2.5 | ||||
当年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运用好镇街清扫保洁专项经费,在实际工作中有效的保障城乡环境卫生,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条件,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为目标,不断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能力,整体提升群众的人居环境和生产环境。 |
运用好镇街清扫保洁专项经费,在实际工作中有效的保障城乡环境卫生,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条件,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为目标,不断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能力,整体提升群众的人居环境和生产环境。 | ||||||||
绩效 指标 |
指标 类别 |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计量 |
指标 |
指标 |
是否 |
全年 |
指标得分(分) |
1 |
年初指标 |
经费保障额度 |
808706.5 |
元/年 |
≥ |
10 |
是 |
1200000 |
10 |
2 |
年初指标 |
清扫保洁覆盖率 |
98 |
% |
= |
10 |
否 |
100 |
10 |
3 |
年初指标 |
设施设备维护率 |
98 |
% |
= |
10 |
否 |
100 |
10 |
4 |
年初指标 |
垃圾清运及时率 |
95 |
% |
≥ |
10 |
否 |
100 |
10 |
5 |
年初指标 |
预算执行率 |
95 |
% |
= |
20 |
否 |
100 |
20 |
6 |
年初指标 |
保洁区域环境清洁度 |
95 |
% |
≥ |
20 |
否 |
100 |
20 |
7 |
年初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8 |
% |
≥ |
10 |
否 |
98 |
10 |
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
丛林镇社区组织经费保障 |
实施单位 |
重庆市綦江区丛林镇人民政府 |
自评总分 |
100 | ||||
主管部门 |
107-重庆市綦江区丛林镇人民政府 |
联系人 |
罗琳 |
联系 电话 |
023-48332619 | ||||
资金情况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 |
执行率 | |||
89.9 |
56.35 |
56.35 |
100 |
10 |
10 | ||||
当年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严格把控经费使用。该资金主要用于社区组织运转,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社区治理。不断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能力,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强化社会政策托底作用,创新社会治理,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
严格把控经费使用。该资金主要用于社区组织运转,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社区治理。不断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能力,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强化社会政策托底作用,创新社会治理,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
贯彻执行上级的各项方针政策,保障公民各项权利,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妥善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调解和处理好各种利益矛盾和纠纷。保证基本人员支出和社会保障支出,保证日常基本支出,保障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保证政府和村居工作经费。 | |||||||
绩效 指标 |
指标 类别 |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计量 |
指标 |
指标 |
是否 |
全年 |
指标得分(分) |
1 |
年初指标 |
受益村居个数 |
2 |
每个 |
= |
20 |
否 |
2 |
20 |
2 |
年初指标 |
补受益社区干部人数 |
11 |
人 |
= |
20 |
否 |
11 |
20 |
3 |
年初指标 |
办理群众事务办结率 |
95 |
% |
= |
20 |
否 |
95 |
20 |
4 |
年初指标 |
补贴发放及时足额 |
95 |
% |
≧ |
20 |
否 |
95 |
20 |
5 |
年初指标 |
群众对办理工作满意度 |
95 |
% |
= |
10 |
否 |
95 |
10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部门绩效自评均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罗 琳 023-48332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