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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009300827N/2022-0013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万盛丛林镇
[ 成文日期 ] 2022-11-02 [ 发布日期 ] 2022-11-02

重庆市綦江区丛林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2-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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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11-02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的情况。

2. 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 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 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

5. 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6. 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7. 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8. 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协助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负责救灾抢险、水旱灾害防治、防火、震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

9. 协助制定全镇旅游发展规划并抓好贯彻落实,负责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市场管理、旅游宣传推广、旅游秩序和旅游环境维护相关服务。

10. 承办万盛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綦江区丛林镇人民政府内设10个综合办事机构,分别为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财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7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旅游服务中心和水利服务中心。机构核定编制人数72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事业编制41人。部门实有在职人数67人。

(三)部门构成。

本部门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619.17万元,支出总计1619.1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0.79万元、下降17.4%,主要原因是一是税收收入减少,二是专项转移支付减少,三是结算补助减少。

2. 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619.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0.79万元,下降17.4%,一是税收收入减少,二是专项转移支付减少,三是结算补助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9.17万元,占100%。

3. 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1619.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0.79万元,下降17.4%,主要原因一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二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三是工会经费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343.97万元,占83.0%;项目支出275.2万元,占17.0%。

4. 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无结转结余情况,与上年度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19.17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40.79万元,下降17.4%。主要原因一是税收收入减少,二是专项转移支付减少,三是结算补助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19.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0.79万元,下降17.4%。主要原因一是税收收入减少,二是专项转移支付减少,三是结算补助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97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结算补助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 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9.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0.79万元,下降17.4%。主要原因一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二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减少,三是工会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97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3. 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致。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5.57万元,占28.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4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一是人大会议支出作为项目单列,二是工资政策调整。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3.69万元,占8.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21万元,下降16.4%,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89.4万元,占2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8万元,增长9.5%,主要原因是工资政策调整等。

(4)卫生健康支出51.24万元,占3.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86万元,下降14.7%,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政策调整,二是人员减少。

(5)城乡社区支出84.83万元,占5.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05万元,下降7.8%,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6)农林水支出396.72万元,占24.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87万元,下降11.4%,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7)住房保障支出60.56万元,占3.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5万元,增长8.7%,主要原因是工资政策调整导致缴费基数调整。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7.15万元,占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万元,增长3.1%,主要原因是工资政策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3.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15.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1万元,增长0.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政策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28.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8.83万元,下降67.7%,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减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7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万元,下降12.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08万元,下降24.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与上年持平。

本部门2021年度未发生公车购置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12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和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8万元,下降7.3%;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86万元,下降30.4%,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均有所下降。

公务接待费4.63万元,主要用于处理矛盾纠纷、文化宣传活动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2万元,下降22.2%;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2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106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3.46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7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会议费支出3.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2万元,下降51.6%,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会议次数和人数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0.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培训次数和人数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32万元,比2020年度减少103.78万元,降低49.6%,主要原因一是差旅费减少,二是严格控制一般性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9.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21.5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7.8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19.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19.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五)数据收舍差异情况说明。

由于数据四舍五入收舍,文字中数据与公开表格中数据、表格内部汇总数与分项数据、同一分项在不同表格之间数据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和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项,涉及资金275.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实施预算项目绩效管理,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部门

重庆市綦江区丛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魏春燕

联系电

023-48332619

自评总分

100

资金情况
(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执行率得分

1677.14

1619.17

1619.17

100

10

10

当年
绩效
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保障全镇在职人员及临聘人员的正常办公、生活秩序;

2.保障全镇8个村(社区)正常办公运转需求及村(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

3.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整治公共安全隐患、企业安全隐患,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维护社会平安稳定,促进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等方面。

4.主要解决关系全镇居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包括村(社区)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障为居民办好事实事,解难事等支出。

5.进一步做好企业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组织企业调研学习,同时扩大特色产业的影响力,带动辖区经济发展。

6.保障五保三无人员基本医疗及临时救助等民生项目。

1.保障全镇在职人员及临聘人员的正常办公、生活秩序;

2.保障全镇8个村(社区)正常办公运转需求及村(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

3.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整治公共安全隐患、企业安全隐患,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维护社会平安稳定,促进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等方面。

4.主要解决关系全镇居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包括村(社区)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障为居民办好事实事,解难事等支出。

5.进一步做好企业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组织企业调研学习,同时扩大特色产业的影响力,带动辖区经济发展。

6.保障五保三无人员基本医疗及临时救助等民生项目。

1.保障全镇在职人员及临聘人员的正常办公、生活秩序;

2.保障全镇8个村(社区)正常办公运转需求及村(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

3.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整治公共安全隐患、企业安全隐患,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维护社会平安稳定,促进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等方面。

4.主要解决关系全镇居民切身利益的问题,包括村(社区)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障为居民办好事实事,解难事等支出。

5.进一步做好企业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组织企业调研学习,同时扩大特色产业的影响力,带动辖区经济发展。

6.保障五保三无人员基本医疗及临时救助等民生项目。

绩效
指标

指标类别

指标名称

指标值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指标
权重

是否
调整

全年完成值

指标得分

1

年初指标

服务人口数

10899

=

10

10899

10

2

年初指标

办理群众事务及时率

100

%

=

10

100

10

3

年初指标

保障全镇职工工资待遇

65

=

5

65

5

4

年初指标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次数

4

>

10

4

10

5

年初指标

保障特困人员人口数

34

=

10

34

10

6

年初指标

税收完成度

100

%

=

10

100

10

7

年初指标

人代会组织活动次数

16

5

16

5

8

年初指标

全镇“三保”保障率

100

%

=

10

100

10

9

年初指标

民生实事办成率

100

%

=

10

100

10

10

年初指标

保障村社区运转个数

8

=

10

8

10

11

年初指标

对街道人居环境、政府服务、治安满意度

95

%

>

10

95

10

一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丛林镇村(社区)组织运转

实施单位

重庆市綦江区丛林镇人民政

自评总分

100

主管部门

重庆市綦江区丛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魏春燕

联系

电话

023-48332619

资金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279.06

253.38

253.38

100

10

10

当年
绩效
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村、社区干部及小组长生活补助,保障村社区日常工作有效运转,丰富辖区村、居民文体生活,抓好村、社区居民精神文明建设,改善社区人居环境,解决群众信访疑难问题,监督安全生产,整治安全隐患,维护社会稳定。

保障村、社区干部及小组长生活补助,保障村社区日常工作有效运转,丰富辖区村、居民文体生活,抓好村、社区居民精神文明建设,改善社区人居环境,解决群众信访疑难问题,监督安全生产,整治安全隐患,维护社会稳定。

保障村、社区干部及小组长生活补助,保障村社区日常工作有效运转,丰富辖区村、居民文体生活,抓好村、社区居民精神文明建设,改善社区人居环境,解决群众信访疑难问题,监督安全生产,整治安全隐患,维护社会稳定。

绩效

指标

指标

类别

指标名称

指标值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指标
权重

是否
调整

全年
完成值

指标得分(分)

1

年初指标

受益村居个数

8

=

20

8

20

2

年初指标

受益村社区干部人数

53

20

53

20

3

年初指标

受益村社区其他干部人数

181

20

181

20

4

年初指标

办理群众事务及时率

100

%

=

20

100

20

5

年初指标

群众对办理工作满意度

90

%

20

90

20

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丛林镇社区组织运转经费

实施单位

重庆市綦江区丛林镇人民政府

自评总分

100

主管部门

重庆市綦江区丛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魏春燕

联系

电话

023-48332619

资金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82.98

65.28

65.28

100

10

10

当年
绩效
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居民委员会、党支部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解决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减轻工作负担,集中精力服务群众。落实党委政府慰问关怀,保障辖区安全稳定。

保障居民委员会、党支部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解决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减轻工作负担,集中精力服务群众。落实党委政府慰问关怀,保障辖区安全稳定。

保障了全镇2个社区的运转,解决12名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和工资待遇问题,落实党委政府慰问关怀,集中精力服务群众,保障辖区安全稳定。

绩效

指标

指标

类别

指标名称

指标值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指标
权重

是否
调整

全年
完成值

指标得分(分)

1

年初指标

成本指标

83.00

万元

=




2

年初指标

受益居委会个数

2

=

20

2

20

3

年初指标

受益社区干部人数

11

=

20

11

20

4

年初指标

办理群众事务及时率

100

%

=

20

100

20

5

年初指标

群众对办理工作满意度

90

%

20

90

20

6

调整指标

成本指标

65.28

万元

=

20

65.28

20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部门绩效自评均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332619。

附件:重庆市綦江区丛林镇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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