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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009300827N/2026-000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盛丛林镇
[ 成文日期 ] 2026-03-26 [ 发布日期 ] 2026-03-27

重庆市綦江区丛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6年丛林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6-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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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丛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6年丛林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机关各岗位:

根据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印发2026年万盛经开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万盛经开农发〔2026〕23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研究制定了《2026年丛林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丛林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丛林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6年万盛经开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万盛经开农发〔2026〕23号)要求,为做好补贴兑付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为根本目标,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刚性底线,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为核心原则,务实推进“藏粮于地”战略实施,全面激发农民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切实保障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

各村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耕地保护责任行为的联动机制,有序引导农户实施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绿色防控等综合措施,自觉提升耕地质量保护意识与行动实效。坚决压实村级落实责任,严格依照政策要求和实施规范,恪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强化组织推动,规范资金发放流程,确保补贴对象应补尽补,不折不扣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持续增强补贴政策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农业补贴政策实施效能。

二、补贴对象、依据、标准及程序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数额与耕地面积挂钩,直接补贴到户。农民家庭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耕种村社集体机动地,补贴给种地农户(需提供镇村两级及规划自然资源所出具土地面积和性质相关证明,村社与农户双方签订的委托代耕代种协议等关键佐证依据)。

(二)补贴依据。本次补贴依据以确权耕地面积计算。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对撂荒1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待复耕后重新申报。对符合条件的新增耕地,可按规定纳入补贴范围。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三)补贴标准。经各村2026年2月自查修正后锁定上报的面积作为我镇2026年一般农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按全区统一76.1元/亩标准进行补贴,结合我镇实际核定补贴户数、面积及资金额度。

(四)补贴程序:全镇根据锁定补贴耕地面积和全区统一的补贴标准,按“自下而上”的程序核定到每个承包耕地农户。镇人民政府切实履行属地审核监管责任,对补贴资金发放明细实行全流程审核把关,按照镇、村、社三级公示制度,全面公示农户补贴面积、补贴标准及补贴金额等核心信息,公示期不少于7天(含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村社对补贴农户进行摸底登记并核实申报面积,汇总造册,公示无异议后汇总上报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复核补贴资金发放明细,公示无异议后报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由区财政局通过“一卡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农户手中。同时,做好公示照片及工作台账等相关工作资料的保存,公示数据需做好脱敏处理,设置举报人及举报电话。

三、补贴资金管理和兑付

(一)制定补贴方案。按照市、区两级方案要求,制定2026年丛林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3月27日前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各村要按照镇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快组织实施。

(二)严格补贴资金管理和兑付。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核、兑付工作,严格按程序实施,6月15日前通过“一卡通”将需兑现到农户的补贴资金发放到位。不得截留、滞留或挪作他用。对于补贴未能发放成功的农户,各村要及时查找原因,及时调整发放信息,对核对农户的时间及修改内容等做好相应记录,相关记录存档备查,以备佐证及上级检查。

(三)按时、准确报送补贴落实情况报表资料。8月10日前,各村及时报送数据上传系统,由镇级将《2026年丛林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统计表》(附件1)完成签字、盖章程序后,报送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同时将本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公示照片以镇为单位,分镇、分村、分社汇总后传电子件至区农业农村局,对调整、修改的数据进行详细记录并妥善存档,拟发放与实际发放数据存在差额的,需提供情况说明。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补贴工作职能职责。镇人民政府对本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落实负总责,镇农业农村岗、财政管理岗、经济发展岗等部门要加强配合,相互支持,进一步强化镇、村、社各级补贴工作人员的审核责任,做好补贴资金的公开公示工作,相关职能职责及完成时限参考区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流程表。

(二)做好补贴政策宣传解释工作。通过召开镇村工作会议,利用镇务和村务公开栏、印发资料、社员微信群、大喇叭等多种方式、渠道,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及补贴信息公示,把补贴范围、不予补贴情形、一户一补等政策宣传到户,做到补贴范围和补贴依据宣传到户,补贴金额核定到户,补贴申请表填写到户,补贴数额公布到户,补贴通知发放到户,补贴资金兑现到户,实现补贴政策家喻户晓,有效调动农民和种粮大户保护耕地地力的积极性。

(三)加强项目监管。按照万盛经开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长效监管机制(附件6),镇、村要严格落实补贴资金公开公示、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加强补贴资金监管,制定并落实定期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组织人员深入村社督促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报告。严防补贴资金“跑冒滴漏”,对发现的弄虚作假或者挤占、挪用、滞留资金,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相应责任。根据补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组织开展重点村、社的抽查检查工作,全镇至少抽查3个村,每个村至少3个社,每个社10户以上,实地核查清册和公示情况是否属实等内容,现场填写《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入户抽查与群众满意度调查表(镇级)》(附件2)并存档备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坚决杜绝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的发生,确保补贴工作平稳推进。

(四)做好补贴信访受理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各村应遵循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针对群众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引发的信访问题,务必切实履行职责,将农民反映的实际问题及时调查,确保问题得到妥善处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五)做好绩效评估工作。镇农业农村岗根据工作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附件5),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于11月20日前将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表与补贴工作总结一起上报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将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纳入日常工作,建档归档。

(六)做好2027年数据备案工作。镇农业农村岗要落实好审核责任,认真做好耕地面积核实工作,经镇、村、社三级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数据须是拟享受农户签字确认(附件3)〕,于2026年12月31日前,通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管理平台完成本辖区次年受补农户基础数据系统录入工作,并报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备案。备案面积公示需做好数据脱敏,设置举报人及举报电话,收集保存公示图片等资料。

附件:1.2026年丛林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执行情况统计

      2.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入户抽查与群众满意度调查表(镇级)

      3.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签字(样表)

      4.丛林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长效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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