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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009300827N/2023-000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盛丛林镇
[ 成文日期 ] 2023-01-13 [ 发布日期 ] 2023-01-13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丛林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活人墓”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

日期:2023-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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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1-13

丛林府发〔2023〕1号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丛林镇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活人墓”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村,机关各科室:

为巩固“活人墓”专项整治行动成果,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根据《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重庆市深化“活人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有关要求,经丛林镇政府同意,特建立丛林镇“活人墓”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丛林镇“活人墓”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高仕全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兰国平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王  泳   党委副书记

李财兵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何  奕   党委政法委员、副镇长 

王燕菡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丁  勇   党委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兼)

姚能福   党委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罗  红   副镇长

成员:由镇纪委、党政办、民政社事办、农服中心、应急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文化服务中心、财政办、规建办、水利服务中心、村镇建设中心、平安办、派出所等负责人和各村党组织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民政社事办,负责日常工作。

二、目标任务

自机制建立之日起,全镇范围内禁止违规修建“活人墓”,对之前未发现违规修建的“活人墓”,经举报查证属实后,一律实施拆除。

三、宣传引导

建立镇、村宣传网络,充分利用广播、小喇叭、微信群、QQ群、短信等载体,广泛宣传殡葬法规和惠民政策,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殡葬改革及“活人墓”长效管理的知晓度,引导树立厚养礼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殡葬新风尚。为防止出现宣传不到位,造成群众经济损失,各村务必聚焦群众关切,突出问题导向,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工作制度

(一)领导小组会议制度。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召集,科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制定相应对策和措施。

(二)巡查发现机制。一是各村建立殡葬信息员,每个月对所辖区域开展一次巡查,每季度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巡查情况,发现违规修建“活人墓”,及时组织力量快速处置;二是规建办、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水利服务中心、农服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等部门要落实力量对各自领域每个月开展一次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违规修建“活人墓”的,及时向民政社事办报告,涉及行政村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快速处置。确因涉及敏感问题,无法处置的,及时报领导小组研究后处置。

(三)举报奖励机制。为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对违规修建“活人墓”行为,实行举报奖励。一是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举报内容事先未被区民政局、镇人民政府和属地行政村掌握,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并调查处理完毕,给予举报人100元人民币的奖励。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或其授意他人的举报、已立案查处的举报、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不予奖励。三是举报人接到通知后,三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到区民政局殡葬管理所领取奖金,并签奖金收条。

(四)联动执法机制。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决定》等文件要求,切实加强与上级部门行政执法的协作配合,建立镇、村综合执法队伍,发现违规修建“活人墓”时,依法依规对“活人墓”进行拆除。

(五)督查考核机制。将殡葬工作纳入对行政村综合目标绩效考核,把殡葬改革、“活人墓”治理纳入对村委会的考核,与年终各项奖励挂钩。村委会要加强对居民的引导和约束,将殡葬管理内容列入村规民约,实施有效管理。加大督查力度,督促殡葬改革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严肃查处党员干部未按规定执行殡葬政策,干扰殡葬改革,搞封建迷信活动、利用丧事借机收敛钱财行为。对疏于履行职责的镇、村干部,违规建“活人墓”严重的行政村,追究相关责任。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丛林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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