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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88903728C/2020-0271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
[ 成文日期 ] 2020-03-26 [ 发布日期 ] 2020-04-02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丛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丛林镇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的通知

日期:202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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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4-02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丛林镇人民政府

于印发《丛林镇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机关各部门:

《丛林镇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丛林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6日


丛林镇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

为了尽量避免灾害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为全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条件。根据《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渝人大公告〔2007〕23号)的规定,我镇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防灾预案。

一、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内容

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造成在短时间内地质环境的骤然恶化,给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危害的地质事件,包括突然性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面裂缝和矿坑突水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一旦发生,往往险情与损害并存,有关部门要根据险情做好应急抢险工作。

二、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机构和部门职责分工

(一)地质灾害应急抢险工作组织机构

1.丛林镇地质灾害事故处理及抢险救助工作小组

组  长:李  明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财兵   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成  员:张淑容   镇党委副书记

罗玉勇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副镇长

母少波   镇党委委员、政法书记、副镇长

王  泳   镇党委组织委员、人大副主席(兼)

高仕全   镇纪委书记     

2.抢险应急现场指挥部

现场总 指 挥: 李  明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现场副总指挥: 李财兵   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成        员: 冉  庆   镇党政办主任

阳田伟   镇国土所所长

翁  浩   镇经发办主任

张承云   镇应急办主任

戴光平   镇农服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陈  星   镇财政办主任

黄林峰   镇建管办主任

蔡献红   镇平安办主任

张无芜   镇文服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田  波   镇水利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许明亮   镇社事办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王泳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抢险救灾各方的联络工作。

3.现场工作组

(1)联  络  组:王  泳   镇党委组织委员 

冉  庆   镇党政办主任

阳田伟   镇国土所所长

(2)抢险救援组:罗玉勇   镇武装部长、副镇长

李财兵   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张承云   镇应急办主任

黄林峰   镇建管办主任、武装干事

(3)医疗保健组:母少波   镇政法书记、副镇长

许明亮   镇社事办负责人

汪庭伟   丛林卫生院副院长

(4)治安保卫组:许安明   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杨玉兴   镇综合执法队队长

(5)后  勤  组:张淑容   镇党委副书记 

陈  星   镇财政办主任

蔡献红   镇平安办主任

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时,镇国土所必须及时将情况上报镇人民政府和区国土资源局,镇人民政府及时上报经开区管委会。

(二)职责分工

1.国土所、建管办:负责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临灾监测、危险区划定、预警信号和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的确定和公告、灾情发布、灾害应急调查、影响分析和灾害报告;参与抢险工作。

2.财政办:负责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经费的管理。

3.应急办:在经镇国土所及建管办调查确定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诱发原因后,负责对人为活动造成的突发性地质灾害或突发性地质灾害中的人为因素进行调查,并对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诱发单位和个人按国家《安全生产法》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镇人民政府审查后报区安监局;参与抢险工作。

4.社事办:负责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威胁或危害的人员及财产进行统计,对伤亡人员进行安抚,并将受威胁的人员和财产及安抚情况及时上报经开区管委会审查后报区民政局。

5.农服中心、水利中心:负责因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危害进行调查,及时将调查情况及治理要求报告镇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参与抢险工作。

6.人武部:负责组织民兵进入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区,动员、抢救并护送受威胁和危害的人员按预定的撤离、转移路线转移至安全地带,在镇地质灾害事故处理及抢险救助工作小组的指挥下,配合相关部门对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险情进行排查,并负责应急通信保障。

7.综合执法队、派出所: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参与抢险工作。

8.司法所:负责对灾区抢险救灾期间出现的民事纠纷进行调处,参与抢险工作。

9.文服中心:负责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参与抢险工作。

10.医院: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开展医疗救护工作,参与抢险工作。

11.党政办: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时,负责将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时间、发生地点、成灾范围、影响强度于4小时内速报区管委会及区国土资源局、区民政局并及时组织人员进入灾区抢险救灾;同时,负责抽派人员协助镇抢险救灾指挥部人员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析准备

(一)突发性地质灾害按照人员死亡、经济损失、以及威胁人员情况,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或者因灾威胁100人以上。

2.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者因灾威胁30人以上100人以下。

3.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或者因灾威胁10人以上30人以下。

4.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或者因灾威胁10人以下。

(二)影响分析准备

突发性地质灾害组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设的灾情调查组在进行灾害调查后,须进行灾害的影响分析,分析内容包括:

1.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原因;

2.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展趋势;

3.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危害;

四、应急行动方案

(一)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

镇国土所在突发性地质灾害初次调查时,应确定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并通过广播、公告等形式予以宣传。

(二)医疗救治

先在灾害现场成立医疗救治部,隶属医疗保健组管理,并迅速调配医疗救治必备药品和设备,然后由救护人员将伤员救至医疗救治站进行救治,医疗救护人员要做好自身消毒防护工作。

(三)疾病控制

在灾害现场成立疾病控制站,下设门诊部、观察室、医疗救治部、隔离治疗部。以上疾病检查、治疗和防疫情况,疾病控制组要定期向抢险救灾指挥部汇报,并由医疗保健组按有关疾病和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报告。

五、附则:

(一)本预案在实施过程中有不完善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出修改。

(二)本预案公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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