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街镇工作信息

丛林镇贫困户“卫生清洁示范户、进步户” 评比活动方案

日期:2020-06-30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日期:2020-06-30

为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改善贫困户居住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常住贫困户家庭中开展“卫生清洁示范户、进步户”评比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比范围

全镇各村常住贫困户家庭。

二、评比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特成立以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各办公室负责人以及各行政村主任为成员的镇贫困户“卫生清洁示范户、进步户”评比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由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杨玉兴具体负责评比工作。 

(二)加强宣传发动。各村要加大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氛围,提高贫困户参与“卫生清洁示范户、进步户”评比的热情,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评比工作,树立主人翁意识,主动开展卫生清洁行动,共建美好家园。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对已评定的贫困户“卫生清洁示范户、进步户”实施动态管理,定期对已挂牌的贫困户“卫生清洁示范户、进步户”进行复评。对管理松懈、达不到要求的予以摘牌,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卫生管理再上新台阶。

(四)严格执行标准。贫困户“卫生清洁示范户、进步户”评比活动要做到坚持标准,户户过堂、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使贫困户“卫生清洁示范户、进步户”活动常评常新,使评选出来的贫困户“卫生清洁示范户、进步户”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三、评比标准

(一)不乱丢弃。室内室外地面干净整洁,无杂草、无白色垃圾,房屋周围保持整洁,无污水,无污迹,无渣土,无蚊蝇孳生地。平时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室内无蜘蛛网,无灰尘、无污垢。所有生活垃圾必须分类处理,统一放置在垃圾箱或垃圾桶内。

(二)不乱堆放。房前屋后不乱摆放各种杂物,堆放所需的木材、物品等必须摆放规范整齐。室内衣物、鞋帽等物品摆放有序,被子叠放整齐;厨房洁净有序,厕所干净无异味等。

(三)不乱搭建。房前屋后不乱搭建电力、通讯、电视等各种线路、遮阳布及其他建筑物等。

(四)不乱张挂。不在房屋周边树木及护栏、路牌等设施上乱晾晒、乱吊挂,不违规设置广告、牌匾和标识。

(五)不乱种菜。不得占用公共场地种植各种蔬菜。

(六)不乱养殖。饲养的家畜、家禽必须圈养,且不得污染环境。

四、评比办法

(一)由各村负责日常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贫困户“卫生清洁示范户、进步户”的评定依据。镇评比领导小组定期对贫困户“卫生清洁示范户、进步户”进行检查,如发现不符合标准的情况,将取消评选结果。

(二)各村根据日常检查结果,对照评比细则,逐项打分,评比汇总后将贫困户“卫生清洁示范户、进步户”名单在村民集中的地方或村委会进行张贴公示3日,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对被评为贫困户“卫生清洁示范户、进步户”的家庭户发放一定的物品作为奖励,同时张贴“卫生清洁示范户”或“卫生清洁进步户”门牌。对获得“卫生清洁示范户、进步户”的家庭,村里将组织人员不定期检查,对未能保持的要及时摘牌。

(三)贫困户“卫生清洁示范户、进步户”评比时间为每月评比一次,从7月开始执行。

五、评比比例及奖励措施

(一)各村常住贫困户“卫生清洁示范户”比例原则上占贫困户常住家庭户的20%,“卫生清洁进步户”比例原则上占贫困户常住家庭户15%,根据各行政村常住贫困户总体卫生状况可适当增减评比户数。

(二)获得月评比示范户,每户可奖励20元等值的物品,获得月评比进步户,每户可奖励10元等值的物品。

附件:丛林镇贫困户“卫生清洁示范户、进步户”评分表

附件

丛林镇贫困户“卫生清洁示范户、进步户”评分表

被评人户主姓名:   居住所在村组:       时间:    年    月   日

评分属性

(分值)

评分内容

评分

评分人签名

不乱丢弃(20分)

室内室外地面干净整洁,无杂草、无白色垃圾,房屋周围保持整洁,无污水,无污迹,无渣土,无蚊蝇孳生地。平时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室内无蜘蛛网,无灰尘、无污垢。所有生活垃圾必须分类处理,统一放置在垃圾箱或垃圾桶内。



不乱堆放(20分)

房前屋后不乱摆放各种杂物,堆放所需的木材、物品等必须摆放规范整齐。室内衣物、鞋帽等物品摆放有序,被子叠放整齐;厨房洁净有序,厕所干净无异味等。


不乱搭建(20分)

房前屋后不乱搭建电力、通讯、电视等各种线路及其他建筑物等。


不乱张挂(20分)

不在房屋周边树木及护栏、路牌等设施上乱晾晒、乱吊挂,不违规设置广告、牌匾和标识。


不乱种菜(10分)

不得占用公共场地种各种蔬菜。


不乱养殖(10分)

饲养的家畜、家禽必须圈养,且不得污染环境。


分值总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主站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

  • 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 万盛生态环境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