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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局】分散式饮用水源保护范围的管理要求是什么?

日期:202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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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4-09

【生态环境局】答:散式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厕所、化粪池;

(二)设立粪便、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站,堆放医疗垃圾,设立有毒有害化学品仓库、堆栈;

(三)施用高残留、高毒农药;

(四)从事规模畜禽养殖、网箱网栏养殖;

(五)排放工业污水;

(六)其他污染饮用水水体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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