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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文字)

日期: 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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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前,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印发《关于规范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万盛经开发〔202312号)(以下简称《通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编制背景、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为便于群众理解和掌握,在一图读懂中特别就普通、工业项目配套费缴纳进行了举例说明。

一、《通知》编制背景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2129号),各区县需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行确定工业项目生产性用房及仓储、检验检测、自用车库等配套用房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自2021930日《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2129号)发布至今,万盛经开区始终未出台相应政策。为早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2129号),促进万盛经开区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推进万盛经开区城市建设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制定该《通知》。

二、《通知》的编制过程

2023年4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征求了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后起草了该《通知》(征求意见稿)。2023420日,住房城乡建设局通过党政内网发布征求《关于规范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截止202342818时,收到党工委政法办、发展改革局、经济信息局、财政局、平山园区管委会、投资促进中心6个部门反馈意见共计4条,采纳0条,并对未采纳的建议作出详细解释。2023630日至202379日,《通知》(征求意见稿)通过万盛经开区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20237月,经区党工委政法办审查,并进一步修改形成了《通知》(送审稿)。

三、《通知》主要内容及说明

《通知》严格依照相关法规文件来制定,全文共有三个部分,分别是征收范围及标准、征收管理、执行时间。

《通知》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征收范围及标准。《通知》对我区城市建设配套费的征收标准重新规范后,新的标准将征收范围分为四档:主城区和景区规划区为档区,征收标准230/㎡;青年镇、关坝镇城镇规划区为档区,征收标准150/㎡;其他城镇规划区为档区,征收标准120/㎡;经国家和市政府认可的产业园区、四至范围内的工业项目生产及仓储、检验检测、自用车库等配套用房为档,征收标准10/㎡。

二是征收管理。首先,规范后的新标准,其管理模式、征收办法、减免缓政策按照《重庆市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53号)的规定执行。其次,对村民利用自用宅基地修建、改建自用住房的配套费征收进行了明确。最后,对配套费的缴费金额和缴费时限进一步加以明确。

三是执行时间。规定《通知》自202381日起施行。原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公布的《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调整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万盛经开发〔201377号)同时废止。

四、《通知》主要解决的问题

该《通知》的制定,在严格执行国家、市级相关文件的基础上,规范了万盛经开区工业项目生产性用房及仓储、检验检测、自用车库等配套用房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不仅完善了城市建设配套费的征收标准,也对促进万盛经开区产业园区的高质量发展,推动万盛经开区城市建设大有助益。

《关于规范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音频)


一图读懂-《关于规范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于规范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