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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书遗失、损毁补(换)发指南

日期: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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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书遗失、损毁补(换)发指南

一、律所

二、律师

律师执业证书换领或补发

律师执业证书损坏或遗失、资格证原C证变更为A、B证的,由该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向住所地区县司法局申请换领或补发。

申请换领或补发律师执业证书的,由所在律师事务所向住所地区县司法局提交下列材料:

(一)律师执业证照换补发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近期二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张。

(三)如证照遗失需补发,应当在重庆市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市级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

(四)如果因律师资格C、B证换A证需要换证,还需要提交法律资格证书(副本)。

区县司法局应当自受理申请人换领或补发律师执业证书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市司法局。

市司法局应当自收到区县司法局报送的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核。同意换领或补发律师执业证书申请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换领或补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同意的,应当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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