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经开区关于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市场整治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法律咨询服务市场秩序,推动形成依法、诚信、规范的执业环境,按照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安排部署,区市场监管局、区司法局拟在全区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市场整治工作(以下简称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点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
1. 市场监管领域:本区登记的名称或经营范围含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顾问、法律事务等涉及“法律”字样的市场主体;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法律咨询服务的个人或组织。
2. 司法行政领域:辖区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冒充执业人员开展业务的个人;与法律咨询机构存在利益勾连的从业人员。
(二)整治重点
1. 市场主体乱象:无照经营或登记信息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冒用律师名义招揽业务、开展法律服务的;通过互联网、短视频平台、社区广告等发布违法广告、虚假宣传等行为的;价格不透明、捆绑收费,存在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存在的其他违法违规开展经营活动行为。
2. 执业违规行为: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咨询机构“挂名”执业或私设办公点,或者不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身份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与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相互串联、采用欺骗等方式损害人民群众合法利益,或以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名义接受委托和收取费用,再将案件转交合作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私自承办的;以协调案件、疏通关系等为名,向当事人收取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的;向咨询机构提供空白委托书、所函、代理合同等专用文书,为其违法执业提供便利的;与中介机构串通抬高收费、虚假承诺结果、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等行为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存在的其他违法违规执业行为。
二、问题线索征集受理时间
(一)问题线索征集时间:截止2025年8月31日。
(二)问题线索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09:00—11:30,14:00—17:30。
三、问题线索受理渠道
(一)区市场监管局
电子邮箱:273855957@qq.com
电 话:023—48289076
(二)区司法局
电子邮箱:369661206@qq.com
电 话: 023—48289367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提倡实名举报问题线索,受理单位和部门将对反映人相关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反映的问题线索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诬告、陷害。
(二)举报问题线索时,应有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和反映人联系方式等必备要素,以便受理单位和部门及时核实、处理和反馈。
(三)对我区法律咨询服务市场管理和发展、依法诚信规范执业的意见建议等。
欢迎广大企业、群众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及意见建议!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区法律咨询服务市场有序健康发展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万盛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万盛经开区司法局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