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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MB0W08933Q/2021-00313 [ 发文字号 ] 万盛经开卫健函〔2021〕31号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盛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1-07-23 [ 发布日期 ] 2021-07-23

关于印发无烟家庭建设2021活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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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7-23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卫生健康局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妇女联合会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计划生育协会

关于印发无烟家庭建设2021活动方案的通知

万盛经开卫健函〔2021〕31号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党工委各部委,管委会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经开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有关国有企业,驻经开区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推进实施控烟行动,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妇女联合会、计划生育协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重庆市无烟家庭建设2021活动方案的通知》(渝卫函〔2021〕388 号)要求,区卫生健康局、妇联、计划生育协会决定联合开展“筑幸福港湾•护家人健康 ——万盛经开区无烟家庭建设活动”,现将《万盛经开区无烟家庭建设2021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区卫生健康局联系人:翁昌韦  电话:023— 48284436

区妇联联系人:袁  萍   电话:023—48275236

区计生协会联系人:罗昭祥 电话:023— 48261157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卫生健康局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妇女联合会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计划生育协会

2021年6月16日


万盛经开区无烟家庭建设2021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重庆行动(2019—2030 年)》,推进实施控烟行动,发动和组织广大市民维护无烟家庭环境,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市计划生育协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重庆市无烟家庭建设2021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名称

筑幸福港湾•护家人健康——万盛经开区无烟家庭建设2021活动

二、活动时间   

2021 年 6—10月

三、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妇联、区计生协会

承办单位:各镇街、各卫生医疗直属单位

四、活动方式

采取线上线下活动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区范围内大力宣传无 烟家庭理念,提升广大市民对无烟家庭的认知,引导广大市民参与无烟家庭建设,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参与、共建设无烟家庭的良 好氛围。

五、活动内容

(一)线上活动。按照《无烟家庭建设基本要求》(附件1),利用市卫生健康委开发的“无烟重庆”微信小程序,各单位、各部门、各镇街要组织符合建设要求的家庭通过微信小程序学习控烟知识、参与有奖答题、分享戒烟打卡、获取戒烟服务、认证无烟家庭。“无烟重庆”微信小程序操作手册(附件2)一同下发,请各镇街、各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如遇技术问题,及时咨询卫生健康局组织宣传科,联系人:翁昌韦,联系电话:13370752551。各单位、各部门、各镇街成功认证无烟家庭数量不得少于分配表(附件3)数量。

(二)线下活动。各单位、各部门、各镇街要依托社区、面向家庭,结合世界无烟日和各类重要节庆活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传统媒体和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加强宣传造势,大力普及烟草危害知识,宣传无烟家庭益处、“送烟等于送危害”“婚丧嫁娶不摆烟”“无烟婚礼”等无烟理念,倡导家庭成员不吸烟,勇于拒绝二手烟,营造家庭无烟氛围。

六、职责分工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统筹协调、上下联系、汇总情况,牵头做好组织发动、宣传造势等相关工作。区妇联负责组织动员妇女群众,发挥妇女优势,参与无烟家庭建设。区计生协会负责组织动员计生协会会员,从促进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出发,以保护孕妇和儿童健康为突破口,发动育龄人群参与无烟家庭建设。各单位、各部门、各镇街要积极配合,强化宣传发动,共同推进无烟家庭建设工作。

七、其他要求

为确保创建无烟家庭建设工作顺利推进,请各单位、各部门、各镇街确定 1 名工作人员负责微信小程序管理和辖区无烟家庭建设活动联系沟通等。请各单位于6月18日前将无烟家庭建设管理人员信息表信息表(附件4)报送至区卫生健康局。

区卫生健康局联系人:杨雪梅,联系电话:13452793266。

邮箱:154310124@qq.com。

附件:1. 无烟家庭建设基本要求 

           2. 万盛经开区无烟家庭建设数量分配表

       3. 万盛经开区无烟家庭建设管理人员信息表


附件1

无烟家庭建设基本要求

一、无烟家庭概念 

本通知所称无烟家庭是指任何人在家中任何时间、任何室内场所都做到不吸烟,包括卧室、客厅、书房、餐厅、厨房、卫生间、私家车等场所的室内环境。

二、无烟家庭基本要求 

1.家中任何室内场所无吸烟现象。 

2.家中无烟具(烟缸、卷烟和电子烟等)。

3.家庭成员劝导家人或来访客人中的吸烟者不吸烟,支持其 戒烟。 

4.家庭成员不敬烟、不劝烟,礼尚往来不送烟。

5.家庭成员学习、了解烟草危害知识,积极参加控烟宣传活动。

三、营造无烟家庭氛围

可在家门口或家中张贴无烟家庭标识或无烟绘画、提示语等。


附件2

万盛经开区无烟家庭建设数量分配表

序号

单位

创建名额

序号

单位

创建名额

1

党工委办公室

15

17

规划自然资源局

15

2

管委会办公室

15

18

生态环境局

15

3

纪工委监察室

10

19

住房城乡建设局

15

4

党工委组织部

15

20

城管局

15

5

党工委宣传部

15

21

交通局

15

6

党工委统战部

5

22

水利局

15

7

党工委政法办

15

23

农林局

15

8

党工委巡察办

5

24

商务局

15

9

党工委老干局

5

25

文化旅游局

15

10

发展改革局

15

26

卫生健康局

200

11

教育局

100

27

退役军人事务局

5

12

科技局

5

28

应急局

15

13

经济信息局

15

29

审计局

15

14

民政局

15

30

统计局

15

15

财政局

15

31

平山园区管委会

15

16

人力社保局

15

32

党工委党校

5

序号

单位

创建名额

序号

单位

创建名额

33

融媒体中心

15

53

黑山镇

20

34

体育发展中心

15




35

投资促进中心

15




36

转型发展中心

15




37

国资管理中心

15




38

机关事务中心

5




39

工商联(总商会)

15




40

总工会

5




41

团区委

5




42

妇联

5




43

残联

5




44

万盛街道

100




45

东林街道

100




46

万东镇

100




47

南桐镇

100




48

关坝镇

50




49

青年镇

50




50

丛林镇

20




51

金桥镇

20




52

石林镇

20




附件3

万盛经开区无烟家庭建设管理人员信息表

单位

姓名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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