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登录 |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策文件 >区级政策文件

[ 索引号 ] 11500110MB0W08933Q/2021-00258 [ 发文字号 ] 万盛经开职防组办发〔2021〕2号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万盛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1-07-05 [ 发布日期 ] 2021-07-05

关于开展2021年重庆市健康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7-05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日期:2021-07-05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1年重庆市健康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

万盛经开职防组办发〔2021〕2号

区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 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中国重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9〕29号)以及《重庆市万盛经开区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万盛经开区职业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万盛经开职防组办发〔2021〕1号)要求,决定在2021年继续开展健康企业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在全区存在职业危害的重点行业领域选取条件成熟的企业开展创建活动,10月底前,全区建成健康企业不少于2家。

二、创建程序和实施步骤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全区健康企业创建具体实施工作,区疾控中心负责全区健康企业创建的技术支撑工作。创建工作按照自评、申报、区县评审、市级审核步骤,具体程序参照《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重庆市健康企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委办2019-194号)执行。按照2021年健康企业评估标准,企业自评分≥800分,方可申报健康企业。

区卫生健康局于2021年7月启动重庆市健康企业创建现场指导,届时将组建由区卫生健康局、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总工会、区市场监管局、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等专业人员组成的联合指导组深入创建企业实地开展创建指导,各拟创建的用人单位于2021年10月8日前,开展综合自评,并将《2021年重庆市创建健康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及《2021年重庆市健康企业评分表》(附件2)纸质件与电子件报送至区卫生健康局卫生应急指挥中心。

区卫生健康局将根据各用人单位工作推进进度于10月30日前组织由区卫生健康局、区人社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总工会、区市场监管局、区疾控中心、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联合评审组,开展用人单位的健康企业区级现场评审。

区级现场评审通过的企业,由区卫生健康局于11月10日前统一向市健康企业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资料。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和各有关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创建活动作为实施健康中国重庆行动、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的重要举措。要把健康企业创建与“职业健康达人”评选结合结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分解任务,明确具体措施,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严把质量和进度。区卫生健康局要严格按照《2021年重庆市健康企业评分表》(附件2)和《健康企业建设评估细则》(附件3),指导申报单位创建健康企业,切实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改善工作环境,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同时做好创建工作时间进度安排,确保按期完成创建工作。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区卫生健康局要发挥健康企业的带动示范作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微信微博、座谈讨论等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健康企业的重要意义,引导企业职工和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塑造积极健康的职业健康文化。对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区卫生健康局卫生应急指挥中心联系人:周霜;联系电话:48288538;电子邮箱:25671505@qq.com

    附件:附件1 2021年重庆市创建健康企业申报表.docx

          附件2 2021年重庆市健康企业评分表.docx

          附件3 健康企业建设评估细则.docx

万盛经开区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万盛经开区卫生健康局代章)

2021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主站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

  • 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 万盛生态环境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