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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MB0W08933Q/2025-0008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盛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5-10-30 [ 发布日期 ] 2025-10-30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万盛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2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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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5-10-30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基本医疗,尘肺康复站,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包括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和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12项内容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二级预算单位。是一所集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公共卫生服务、尘肺病康复、健康教育为一体的非营利性公立医疗机构,设置有公卫科、中医康复科、综合科等科室。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172.81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06.82万元,下降8.4%,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1.84万元,事业收入减少126.38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减少122.27万元。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172.81万元,2023年度相比,增加15.45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额度抵冲了事业收入减少额度。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3.28万元,占60.8%;事业收入459.53万元,占39.2%;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122.99万元,2023年度相比,减少156.64万元,下降12.2%,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246.63万元,公共卫生支出增加89.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6.47万元,占58.5%;项目支出466.53万元,占41.5%;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49.82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项目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13.28万元。与2023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1.83万元,增长24.8%。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12.5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3.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25.21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0.3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3.2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41.83万元,增长24.8%。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支出拨款收入增加16.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拨款收入增加125.21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拨款收入增加0.3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4.98万元,增长21.2%。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拨款收入109.78万元,社会保障支出拨款收入增加15.2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3.2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41.83万元,增长24.8%。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12.5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3.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25.21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0.3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4.98万元,增长21.2%。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拨款收入109.78万元,社会保障支出拨款收入增加15.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社会保障就业支出43.05万元,占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2万元,增长54.6%,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11.6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3.51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660.59万元,占9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9.78万元,增长19.9%,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增加97.56万元,基层医疗机构人员费用增加12.22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9.64万元,占1.4%,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6.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6.7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51.84万元,增长26.6%,主要原因是社保医保基数调整、缴纳保险增加,工资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保障支出。

公用经费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差额拨款单位,无公用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单位日常办公、业务活动方面的经常性开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财政差额拨款单位,未使用财政资金保障“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财政差额拨款单位,未使用财政资金保障“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运行维护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变化本年度差旅费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变化

因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原因,未使用财政资金保障我单位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3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电脑等设施设备。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466.53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张习标   023-81717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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