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公共卫生服务: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要以辖区人民群众健康为中心,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残疾人等人群为重点,做好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主要负责辖区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等原12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同时,负责新划入的地方病和职业病防治、重大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基本避孕服务、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人禽流感和SARS防控、健康素养促进、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以及辖区相关卫生健康信息的收集、整理、报表统计和信息上报等工作。
2.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等基本医疗服务。中医药及适宜技术推广。计划生育服务。现场救护和转诊服务。承接上级医疗机构转诊病人的康复期治疗。
3.协助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制定和组织实施公共卫生服务、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4.指导辖区内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业务工作,对村卫生室人员进行相关技能培训,做好医疗卫生信息统计报告工作,完整、及时、准确报告相关信息,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5.开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宣传与咨询,协助做好相应的医疗服务和补偿结算等工作。
6.开展医养结合模式的养老服务,承担养老服务及培训工作。
7.卫生院除承担上述职责任务外,还承担协助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对本单位的适宜技术推广项目承接工作。
8.承担上级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林镇卫生院下设有综合科、医务院感科、公卫科、中医科、全科医学科、药剂科、放射科、检验科。共计8个科室;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668.29万元,支出总计668.2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92万元,增长21.7%,主要原因是医疗收入增加和医养结合项目经费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668.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31万元,增长23.5%,主要原因是经费拨款收入和医疗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1.82万元,占58.6%;事业收入276.47万元,占41.4%;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643.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72万元,增长17.1%,主要原因是医疗事业支出增加和医养结合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504.69万元,占78.5%;项目支出138.4万元,占21.5%;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25.2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项目跨年度执行。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91.82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2.93万元,增长19.1%。主要原因是人员收支增加和医养结合项目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1.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93万元,增长19.1%。主要原因是人员收支增加和医养结合项目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43万元,增长21.9%。主要原因是人员收支增加和医养结合项目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1.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93万元,增长19.1%。主要原因是人员收支增加和医养结合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43万元,增长21.9%。主要原因是人员收支增加和医养结合项目增加,导致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无项目跨年执行。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3.14万元,占21.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5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297.81万元,占7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58万元,增长31.6%,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和医养结合项目支出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10.88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3.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3.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34万元,增长15.2%,主要原因是人员收支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方面。公用经费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财政差额单位,财政未安排公用经费预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因我单位属于财政差额补助,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和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5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38.4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338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