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落实党的中医药政策,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坚持公益性,为全区人民健康服务。
2.提供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主要包括根据资质提供常见疾病、多发病、急危重症、疑难疾病及其他疾病的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
3.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保健、疾病预防、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和公共卫生服务。
4.承担院校医学教育、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提升医学人才能力素质和工作水平。
5.开展临床医学和基础医学研究,推动医学科技成果转化。
6.推动中医药学术和技术的传承、创新、发展和交流。主要包括挖掘整理中医药文献、古方验方与技术,推动中医药科技创新,根据资质开展中医药制剂研究与生产等工作;传承名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与临床经验,培养中医药传承人才;开展中医药科普宣传。
7.按照举办主体和有关部门批准的范围开展对外技术交流和国际合作。
8.按照举办主体和有关部门批准的范围开展涉外医疗服务,承担重大活动医疗保障任务,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助。
9.根据规划和需求,经举办主体和有关部门批准,可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或在人才、管理、服务、技术、品牌等方面建立协议合作关系。
10.经举办主体和有关部门批准,与相关医疗机构组成医联体或医共体,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
11.开展对口帮扶、送医下乡等健康扶贫和志愿者服务工作。
12.承担上级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8564.64万元,支出总计8564.6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98.83万元,增长17.9%,主要原因是医疗业务收入及医疗业务运行成本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8529.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82.05万元,增长34.4%,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7.35万元,占8.3%;事业收入7770.92万元,占91.1%;其他收入51.69万元,占0.6%。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34.6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8564.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98.83万元,增长17.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8422.41万元,占98.3%;项目支出142.23万元,占1.7%。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项目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07.35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7.31万元,下降13.2%。主要原因是减少医养结合等项目拨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7.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7.31万元,下降13.2%。主要原因是医养结合项目等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25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非统发退休健康休养费较年初预算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7.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7.31万元,下降13.2%。主要原因是医养结合项目等经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25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非统发退休健康休养费较年初预算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34.78万元,占61.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48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退休健康休养费拨款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272.57万元,占38.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77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拨款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5.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5.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06万元,增长12.8%,主要原因是非统发退休健康休养费拨款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独生子女费、退休医保垫底资金、退休“中人”一次性补贴、退休健康休养费。公用经费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财政差额补助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财政差额补助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财政差额补助单位原因,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财政差额补助单位原因,财政未保障我单位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5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3.9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9.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主要用于采购医院发热门诊建设。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4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42.23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1716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