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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MB0W08933Q/2024-0007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盛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4-10-31 [ 发布日期 ] 2024-10-31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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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0-31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国民健康地方性政策,落实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地方标准;

2.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执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贯彻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和重庆市基本药物目录,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医疗卫生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卫生健康机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区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工作。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好相关工作;

7.加强对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贯彻落实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9.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承担健康扶贫工程相关工作;

10.负责区级保健对象和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在区内召开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党工委、管委会指定的有关医疗保健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

11.拟订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纳入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2.受党工委委托,代管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计划生育协会和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十字会;

13.完成党工委和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重庆实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15.有关职责分工:(1)与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贯彻落实生育政策,贯彻落实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方面的政策,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配套衔接,贯彻执行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全区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组织实施人口发展战略,贯彻落实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负责落实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2)与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相关政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3)与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4)与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社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健康局、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健康局内设6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财务科)、组织人事科、医政医管科、公共卫生科(爱国卫生科)、政策法规与规划发展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安全应急科。

纳入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健康局部门预算公开的二级预算单位共计25个,其中,行政预算单位1个,为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健康局(本级);下属事业单位22个: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医院、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医院、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万东镇中心卫生院、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桐镇中心卫生院、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关坝镇中心卫生院、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年镇中心卫生院、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丛林镇卫生院、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林镇卫生院、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桥镇卫生院、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黑山镇卫生院、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万盛街道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妇幼保健院、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疾控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血库、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进修学校、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健康党群服务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卫生管理服务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应急指挥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代管单位2个: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十字会、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计划生育协会。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70348.68万元,支出总计70348.6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55.39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增加的同时,医疗费用也相应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70138.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33.45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事业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344.48万元,占26.2%;事业收入51582.18万元,占73.5%;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212.06万元,占0.3%。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209.9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69762.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71.52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2023年区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搬迁,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增长较大。其中:基本支出60162.45万元,占86.2%;项目支出9599.87万元,占13.8%;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586.36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344.48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45.56万元,增长8.6%。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疫情期间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贴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197.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13.91万元,增长9.7%。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增加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贴经费,二是在职人员工资基数调整,人员经费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37.97万元,增长20.0%。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卫上级资金年中下达298万元,计划生育奖特扶经费年中下达106万元,新冠疫情防控专项经费年中下达1463万元,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项目经费年中下达640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197.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13.91万元,增长9.7%。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发放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贴经费,二是在职人员工资基数调整,人员经费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37.97万元,增长20.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包含年中下达的支出计划,如基本公共卫生支出、计划生育奖特扶支出及新冠疫情防控支出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6.56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37万元,下降12.4%,主要原因是红十字会2023年10月机构性质由参公单位变为事业单位,经费性质相应改变。

(2)教育支出20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初二女学生HPV疫苗接种补贴,辖区内有意愿接种HPV疫苗的人数总体变化不大,故经费无较大变动。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112.66万元,占17.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54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缴纳金额下降。

(4)卫生健康支出14647.05万元,占8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68.66万元,增长26.5%,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部分项目资金,年末结算2022年事业人员超额绩效。

(5)住房保障支出281.7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万元,增长0.8%,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缴纳金额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44.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07.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2.79万元,增长6.3%,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提标及发放事业人员绩效清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方面。公用经费437.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99万元,下降9.1%,主要原因是按照全市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4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8.35万元,下降53.5%,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为年中补足预算缺口,而2023年预算缺口资金较上年度减少。本年支出14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8.35万元,下降53.5%,主要原因是2023政府性基金预算为年中补足预算缺口,而2023年预算缺口资金较上年度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5.8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4万元,下降4.9%,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用减少0.34万元,公务车运维费减少1.5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42万元,增长17.8%,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4.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维修费、燃油费、过路费及保险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缩减公务用车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5万元,增长18.8%,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务用车编制1辆,其次是2023年度较2022年用车需求增加,故费用增长。

公务接待费1.3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相关工作检查用餐住宿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4万元,下降20.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过程中严格把握接待标准,压减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3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规范接待流程,把握接待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0辆;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15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6.36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4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2万元,下降65.3%,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会议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45.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46万元,增长714.9%,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受疫情影响,未开展线下培训,2023年恢复部分线下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9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行政机关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43万元,增长0.3%,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公务用车费用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9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8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48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052.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273.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3.9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75.1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068.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9.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011.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0.4%。主要用于采购医疗卫生机构的专用设备及通用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7个一级项目、114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18344.47万元,具体自评信息详见正文后附表。

(二)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2026万元,评价得分96.66分,评价等次为优,绩效评价发现了肺结核患者对相关政策知晓率低、随访不规范等主要问题,提出加强结核病防治教育和宣传工作和随访医生和家庭医生业务素质等下一步工作建议;对新冠疫情资金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921万元,评价得分88.41分,评价等次为良,绩效评价发现了防疫物资库存量大和报销凭证不规范等主要问题,提出加强物资管理和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进行款项报销等下一步工作建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286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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