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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关于优化调整计划生育惠民政策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日期: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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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8-08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三孩政策,落实好积极生育支持政策,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我区拟对计划生育惠民政策进行优化调整,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向社会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即2022年8月8日至8月14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书面意见通过信函寄至万盛经开区卫生健康局(綦江区万盛街道勤俭路36号308室),并在信封上注明“计生奖励意见”。联系人:冉晓勇,联系电话:023-48289438,网上电子邮箱:625969638@qq.com。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

关于优化调整计划生育惠民政策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部门,经开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有关国有企业,驻经开区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三孩政策,落实好积极生育支持政策,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现就调整完善计划生育相关惠民政策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将我区有关计划生育惠民政策与当前国家、市级计划生育政策进行有效对接,对个别不符合现行规定的政策进行调整,促进我区计划生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政策标准

(一)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制度。对万盛经开区管理范围内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夫妇实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所需检查费用的区级配套部分纳入我区财政预算予以解决。

(二)免费病残儿医学鉴定。对户籍在万盛经开区范围内的病残儿鉴定申请者每年开展一次免费病残儿医学鉴定,鉴定所需经费纳入我区财政预算予以解决。

(三)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鉴定。对申请参加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的患者,由卫生健康局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鉴定,申请人缴纳鉴定费100元。经鉴定属于并发症的,鉴定费全额退还,经鉴定不属于并发症的,缴纳的鉴定费不予退还。鉴定工作经费不足部分纳入我区财政预算予以解决。

(四)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免费治疗。鉴定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的,由卫生健康局指定医疗机构对其并发症进行治疗。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的治疗实行门诊医疗费定额补助,对鉴定为“一级”“二级”“三级”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分别给予每人每年2000元、1800元、1500元的门诊定额医疗补助,不足部分实报实销。经区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小组鉴定,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已经治愈的,不再享受医疗定额补助。并发症患者因并发症问题确需住院治疗的,其住院治疗费用扣除门诊医疗费定额补助后,超出部分实报实销。所需经费纳入我区财政预算予以解决。

(五)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进一步规范免费技术服务事项、内容和经费标准。免费技术服务手术经费标准为:放置宫内节育器300元/例、取出宫内节育器为300元/例、输精管结扎200元/例、输卵管结扎500元/例、皮下埋置剂放置150元/例、皮下埋置剂取出150元/例、孕情监测8元/例、环情监测5元/例。服务内容、结算方式由区卫生健康局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另行发文明确。所需经费纳入我区财政预算予以解决。

(六)免费婚前健康检查服务。实行群众自愿参加的免费婚前健康检查服务,所需经费纳入我区财政预算予以解决。

三、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本区原涉及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相关政策同时废止,执行标准及对象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二)本《通知》下发后,国家、市以及我区计划生育惠民政策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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