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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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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1-26

本年度报告由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网页下载https://ws.cq.gov.cn/bm/tjj/)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23-4827700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立足统计职能,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治统、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严格按照各项栏目更新时限要求,完成栏目内容更新,持续强化公开信息审核,完善统计领域基层公开标准目录,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深入推进。

(一)主动公开。

2023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75条,其中:机构职能2件、区级政策文件2件、统计信息13件、图解数据信息23件、行政许可处罚2件、监督检查3件、财政预决算信息10件、部门工作信息20件。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建立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修订《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版)》,明确申请接收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2023年度,本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公文公开属性标注制度,全年发文均严格标注公开属性;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和“三审三校”制度,发布信息均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信息及时性、准确性;实现政府信息动态更新全流程管理,确保公开内容规范有效,信息传达准确及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完成栏目梳理,并明确责任科室。二是严格按照各项栏目更新时限要求,完成公开指南、统计信息监督检查、预决算等栏目内容更新,确保栏目按期更新,正常访问。三是优化完善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设置,更新网页政府信息公开页面栏目调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四是定期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开展巡查,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有效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主抓、责任科室落实的工作机制,理顺工作流程,明确任务分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效开展。二是强化业务学习。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以多种方式开展业务学习4次,加强业务人员工作能力,针对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及时采取解决措施。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规范审核信息发布程序,未发生不能公开信息的非法发布和公开,对已发布的信息定期进行巡查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相关数据解读还要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下一阶段,本单位将严格按照上级各项部署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优化工作流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发展。二是丰富数据解读方式,适时增加图片、音频、视频解读,使数据解读图文并茂、通俗易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单位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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