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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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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1-27

本年度报告由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政府信息公开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文件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万盛经开区水利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23-4828861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水利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重点围绕乡村振兴、重大建设项目、水生态治理、预决算等中心工作,加大公开力度,提高治理效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我局通过重庆市水利局门户网、万盛经开区管委会政府门户网等载体公示水利政务信息200余条。其中重大项目建设领域信息7条,公开工作动态51条,其他政策文件数42条,及时更新领导信息1条,机构职能1条,公开预算信息1条,公开决算信息2条,权责清单信息1条,办事指南信息21条,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1条,及时公开了水利局办公信息和工作动态等其他信息109条。

(二)依申请公开

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70号)要求,健全依申请公开办理机构和程序,准确适用依申请公开各项规定,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依法保障公众合法权益。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与部门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办公室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网站公开的日常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公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要求信息报送前需经本单位领导审核,涉及全局性信息由局分管领导审核,重要信息发布必须经局主要领导审定。

(四)平台建设

一是全力做好网站建设。为更好的维护好水利局门户网,增加信息的质量,局办公室专员定期收集各业务科室信息,保证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二是做好日常管理。开展网站安全防护工作,落实专人、专用设备开展政务网站信息更新保障、日常巡网等工作。2021年完成各类整改2件次。

(五)监督保障

监督工作常态化,每月对水利政务公开信息开展1次检查,保证政务信息的准确性与有效性,定时通报各科室信息报送情况,保证政务信息的及时性与全面性。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评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检查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已公开的信息分类是否准确、信息发布是否及时,并对问题逐一进行通报,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58.0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待提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更新不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政策文件类及文件解读需及时更新。

(二)改进措施

一是牢牢把握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提前分析出重要信息公开的时间节点,提升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的教育,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紧迫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市级、区级要点任务分工的要求,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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