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经开水利发〔2023〕31号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水利局
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2023年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节约用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经管委会领导同意,现将万盛经开区2023年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万盛经开区水利局
2023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万盛经开区2023年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紧紧围绕“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这一总目标,全面落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节约用水工作要点暨重庆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年度任务目标的函》(渝水函〔2023〕99号)、《关于印发2023年重庆市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渝水资〔2023〕2号)要求,扎实做好节水、分水、管水、护水、治水等各项工作,推动新阶段万盛水利高质量发展,为万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水资源支撑和保障。结合万盛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目标
2023年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8000万m³以内,其中,地下水控制在150万m³以内;万元GDP、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率分别保持在13%、9%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378,城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8%以内;非常规水利用量达到60万m³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重复利用系数91.5%以上;重点监控用水单位节水载体创建率达到100%,区级节水型机关创建率达95%,区级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率达50%,节水居民小区创建率达25%,规模以上节水工业企业创建率达20%。
二、重点任务
(一)节约用水工作
1﹒开展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回头看,深化节约用水行业监督检查机制。重点开展节水公共机构、节水工业企业和节水居民小区用水定额监督检查,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充分发挥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水利局牵头)
2﹒完成95%区级机关和50%区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机关事务中心牵头)
3﹒完成20%区级规模以上节水型工业企业创建,力争创建1家市级节水企业或水效领跑者。(经济信息局牵头)
4﹒完成25%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工作,有序推进节水城市创建。(城市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5﹒实施1万亩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建成1处水肥一体化或畜牧渔业节水点。(农林局牵头)
6﹒落实海绵城市理念,力争创建市级绿色生态住宅小区1个。(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7﹒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发展改革局牵头)
8﹒实现年用水量万方以上的工业企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计划用水全覆盖。(水利局、城市管理局牵头)
9﹒深化实施节水“三同时”制度,持续开展规划方案节水措施、用水定额等节水规定性审查。(住房城乡建设局、规划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牵头)
10﹒落实《水效标识实施细则》,组织开展水效标识监督检查。(市场监管局牵头)
11﹒加快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收利用项目,提升非常规水利用比例。(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
12﹒从严审批排污许可污水排放量、从严审查入河排污口排污量,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系数。(生态环境局牵头)
13﹒加强非常规水数据统计工作,非常规水利用量达60万m³以上。(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牵头)
14﹒制定节水公益宣传方案,在万盛电视台、万盛日报、幸福万盛等平台常态化开展节水公益广告宣传。(融媒体中心牵头)
15﹒将水资源节约与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持续开展节水绿色小天使评选等节水进校园活动。(教育局牵头)
16﹒依托节水教育基地,常态化节水科普宣传。(科技局牵头)
(二)水资源管理工作
17﹒巩固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推进取水许可户标准化建设,开展取水许可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取水行为。河道非法取水纳入镇村河长巡河事项。(水利局牵头)
18﹒实现非农取水许可户取水计量率100%,中型灌区渠首计量率100%,规模以上取水许可户在线计量率100%。(水利局牵头)
19﹒优化用水统计调查名录,提高水资源公报、年报和取用水调查直报系统数据质量,防范和惩治水资源数据造假,开展取水超计划预警工作。(水利局牵头)
20﹒实施孝子河、鲤鱼河生态流量监测预警,确保孝子河、鲤鱼河生态流量保障率达到90%以上。(水利局牵头)
21﹒开展重要河湖断面和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评估工作,优化区级重要饮用水源地名录(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牵头)。开展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属地巡查保护工作。(各镇街牵头)
22﹒以取用水管理为重点,严厉查处非法取水、超证取水、违反取水用途、不按规定缴纳水资源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水利局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