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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88903728C/2019-024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
[ 成文日期 ] 2019-11-18 [ 发布日期 ] 2019-11-18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19-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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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11-18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保障经开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水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负责统一管理经开区水资源,负责水资源的保护工作,负责水土保持、防汛抗旱、供排水管理、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等工作。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在建水利工程等的安全监管;以及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万盛经开区水务局为经开区管委会组成部门,内设4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规划科、水文水资源科、安全监督管理科;7个直属事业单位:水务行政执法大队、水务工程管理站、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供排水管理站、水土保持站、移民工作办公室、水库管理所,均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其中水务行政执法大队为参公性质的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水务行政执法大队、水务工程管理站、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供排水管理站、水土保持站、移民工作办公室、水库管理所,7个事业单位的经费未单独核算,均与水务局经费统一核算。

(四)机构改革情况。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暂未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6,818.25万元,支出总计6,818.2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67.11万元、下降47.89%,主要原因是市级转移支付的水利发展资金额比去年有所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5,319.77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3,712.29万元,下降41.10%,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年度市级以上水利发展资金投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19.77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1,498.48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6,718.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68.64万元,下降42.02%,主要原因是:由于本年度水利投入减少。其中:基本支出845.38万元,占12.58%;项目支出5,872.87万元,占87.42%。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98.48万元,下降93.33%,主要原因是:抓紧项目各个环节的推进,当年的支出基本完成,故结转数较去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319.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12.29万元,下降41.1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市级以上水利发展资金投入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584.33万元,增长623.35%。主要原因是市级以上专项经费在年初预算编制之时下达,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4089.00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98.48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718.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868.64万元,下降42.02%。主要原因是本年预算较去年年初预算有所减少,年初结转和结余1498.4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982.81万元,增长813.5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4089.00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498.48万元,所以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98.48万元,下降93.33%,主要原因是抓紧项目各个环节的推进,当年的支出基本完成,故结转数较去年减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33.23万元,占4.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0.68万元,增长432.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新招录人员2人,调入人员1员,人员增加所以支出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40万元,占0.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3)节能环保支出38.00万元,占0.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市级水利发展资金于年中下达,所以较年初有所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24.00万元,占0.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市级水利发展资金于年中下达,所以较年初有所增加。

(5)农林水支出6,243.68万元,占92.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50.13万元,增长951.92%,主要原因是市级水利发展资金于年中下达,所以较年初有所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46.94万元,占0.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 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5.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8.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2.66万元,增长17.2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新招录人员2人,调入人员1员,人员增加所以支出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16.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6万元,增长5.90%,主要原因是两处办公水、电、物业管理费都增加,今年B区办公楼漏水,增加维修费导致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物管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96.3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51.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064.22万元,下降96.42%,主要原因是2018年在政府基金方面的项目投资减少。本年支出347.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04.59万元,下降91.63%,主要原因是本年在政府基金方面的项目投资减少,所以支出相应减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0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97万元,下降39.8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45万元,下降37.64%,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今年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水利项目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6万元,下降18.86%,主要原因是今年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严格降低油耗,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1.0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级部门相关业务处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97万元,下降85.2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支出,减少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59万元,下降77.7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12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5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6.5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6万元,增长5.90%,主要原因是分两处办公增加运行成本,B区水管漏水发生维修费用,运行成本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2018年度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无相关经费支出。

(四)特别说明。公开表中如有分项数与合计数存在小数尾数差异是四舍五入收舍导致。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925.00万元。对5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925.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次2018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的实施,在对自评工作参与人员业务素质、推进今后绩效自评工作组织水平和加强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水平等3个方面都得到有效提高,形成的自评报告成果较好的反映了目前我区资金及项目管理的水平,对今后我区水利建设水平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2018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78.64万元,执行数为3578.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新增恢复灌溉面积0.4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5万亩,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113万公斤,新增供水能力12万立方米。二是新增年节水能力2.5万立方米,有效改善了水利排灌条件,通过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较大的改善了河道的生态环境,进一步推进当地经济发展。2018年水利发展资金项目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按批复全部完成,产出指标中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有部分未完成,其主要原因如下:一是质量指标未完成情况说明:主要是刘家河河道治理工程由于施工单位未及时编制完善完工资料导致未进行完工验收,以致初步验收率没有达到100%;二是2018年孝子河刘家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前期工作时间太长,2018年11月才正式开工,导致2018年年底投资未达到80%。下一步加强施工管理,在施工同时完善工程资料,按照相关规定在完工后的时间期限内完成完工验收,加强推进工程前期工作,按时完成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附表: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78.64万元,执行数为3578.6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四)以区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度对区级5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主要有农村饮水、小型水库运行管护,山洪灾害站点平台及水库大坝监测站点平台及水质监测中心站运行维护,大槽、毛里、金桥水库淹没补偿,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河长制专项经费。严格按照区财政局相关规定,结合《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方法》、《万盛经开区村镇集中式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万盛经开区小型水库管理工作考核办法(修订)》等有关规定,形成了事前规划、事中控制、事后评价的预算执行管控体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各项目内容,完成了年初设定绩效目标,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288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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