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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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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1-26

本年度报告由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网(https://ws.cq.gov.cn/bm/swj/)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23-4828813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商务局认真按照《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坚持全面、及时、准确公开的原则,进一步做细做实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公开内容,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基础工作,不断增加工作透明度,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动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主动公开。2023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共计78件,其中:公开政策文件7件、行政许可1件、行政处罚1件、政策问答9件、部门工作信息26件、各类公告公示15件,公开领导简历及分工4件,公开2023年预算6件,公开2022年度部门决算6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版),公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依申请公开。修订更新《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3年版)》,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接收渠道、注意事项、收费标准,为社会公众向商务局获取商务信息提供更加精准指引。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把信息审核关,完善信息审签流程,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公开”的原则,对公开信息严格把关,安排专人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发布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尤其在涉密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逐条进行审核,确保了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全年,我局未发生一起涉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宣传,聚焦商务(供销)工作重点亮点,围绕促进消费、对外开放等重点,及时发布相关宣传信息、政策信息,强化政策解读,推动商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同时,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每月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开展巡查,及时更新、清理过时或错误信息,今年以来常态化巡查未发现信息错误。

(五)监督保障。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主要负责,指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1人,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及时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了我局对《条例》的全面、正确和有效的施行,促进了全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要求,当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政策解读方式需进一步丰富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工作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等等。

(二)改进措施。2024年,我局将继续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对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等有关要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推动商务(供销)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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