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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供销联社关于比选万盛经开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项目服务企业的公告

日期:20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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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12-25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切实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根据《重庆市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试行)》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特开展万盛经开区2024-2026年废弃农膜回收利用项目服务企业比选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有关情况

项目名称:万盛经开区2024-2026年废弃农膜回收利用项目。

项目要求:2024年,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46吨废弃农膜和6吨肥料包装物回收任务,回收率达到91%以上;2025年,废弃农膜回收率达到92%以上并完成市供销总社下达的回收任务;2026年,完成市供销总社下达的废弃农膜回收利用项目有关任务。

项目补助:2024年资金金额为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0.5万元;2025-2026年,以市供销总社下达的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为准。

项目验收:根据任务完成情况,由市供销总社委托的第三方审计单位进行统一验收,验收合格后给予补助。

二、服务企业基本条件

(一)市内具备合法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资格、独立有效的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在万盛经开区域内有较为完善的镇、村回收网络;

(三)具有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工作所必需的回收能力;

(四)具有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

(五)具备与回收规模相适应的分拣贮运能力;

(六)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比选方法、程序及评分标准

1. 比选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比选,比选分值由基本条件得分和企业实力得分构成,满分为100分。

2. 比选程序

(1)区废弃农膜回收企业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比选资料进行审查,确定参选人是否具备比选资格。

(2)区废弃农膜回收企业评审领导小组按照评分标准对参选企业评分并确定万盛经开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项目服务企业名单。

(3)区供销联社对确定的万盛经开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项目服务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经公示无异议后,选定万盛经开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项目服务企业。

3. 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指标及权重

评分标准

备注

1

基本条件

(20分)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3年及以上的得20分,经营1-3年的得10分,经营1年及其以下的得5分。


2

企业实力

(80分)

(1)注册资金。注册资金10万元及以上的得20分,10万元以下的得10分。

(2)在万盛经开区有回收网点,拥有1个回收网点得1分,最高不超过25分。

(3)具有完善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管理制度、收购收据和收购台账,每具备一项得5分。

(4)在万盛经开区内有分拣贮运场地。分拣贮运场地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得10分,面积在200平方米及以下的得5分;分拣贮运场地有招牌、管理制度得2分;分拣贮运场地拥有打包机、叉车、地磅等设施设备的得3分。

(5)拥有运输车辆(货车)的得5分。

四、报名要求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2月29日17:00。

2. 递交资料:报名需提供报名表、比选自评表和诚信声明(详见附件1-3),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企业回收网点名单、企业管理制度、收购收据和收购台账,分拣贮运场地及设施设备等相关佐证材料。

3. 报名地点:万盛经开区供销联社供销经济管理科(万盛经开区万东北路46号407)。

4. 联系人:樊丽芬、朱家棋(联系电话:023-48271948)。

附件:1. 参选报名表

2. 参选自评表

3. 诚信声明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12月25日        


附件1

参选报名表

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

代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

编码


具备资质


经营范围


附件2

参选自评

单位名称

评分标准

得分

备注


基本条件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3年及以上的得20分,经营1-3年的得10分,经营1年及其以下的得5分。



企业实力

(1)注册资金。注册资金10万元及以上的得20分,10万元以下的得10分。



(2)在万盛经开区有回收网点,拥有1个回收网点得1分,最高不超过25分。



(3)具有完善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管理制度、收购收据和收购台账,每具备一项得5分。



(4)在万盛经开区内有分拣贮运场地。分拣贮运场地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得10分,面积在200平方米及以下的得5分;分拣贮运场地有招牌、管理制度得2分;分拣贮运场地拥有打包机、叉车、地磅等设施设备的得3分。



(5)拥有运输车辆(货车)的得5分。



附件3


本企业郑重声明,具备万盛经开区废弃农膜回收的相关资质要求,具备独立完成万盛经开区废弃农膜回收任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参加比选万盛经开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项目服务企业提交的所有资料、填写数据及所包含的附件资料内容真实、合法、有效。    

本企业提供所有资料如有不实,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声明人(公章):  

法定代表(授权人)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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