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经开商发〔2023〕40号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商务局
关于推进用作批发零售(餐饮住宿)企业经营性自建房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住房城乡建设局,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各商贸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党工委、管委会安排部署,按照《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国办发明电〔2022〕10号)《重庆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渝府办发〔2022〕71号)《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万盛经开办发〔2022〕45号)《关于推进用作批发零售(餐饮住宿)企业经营性自建房整治工作的通知》(渝商务〔2023〕151号)要求,全面推进用作批发零售(餐饮住宿)企业经营性自建房安全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居民自建房安全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排查整治用作批发零售(餐饮住宿)企业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做到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遏制自建房领域重特大事故发生,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对排查出有严重安全隐患和经安全鉴定为Dsu级的有倒塌风险经营性自建房,立即采取拆除或修缮加固等工程措施,在2023年12月31日前彻底消除安全隐患,隐患房屋采取工程措施进行整治前,务必持续落实撤离人员、停止使用等风险管控措施,坚决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对排查出存在一般隐患房屋和经安全鉴定为Csu级经营性自建房,按照《重庆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加快实施分类处置整治。
三、实施步骤
(一)建立台账实施销号管理
对照商务领域经营性自建房整治清单(附件1),建立健全整治台账,动态记录和管理隐患房屋管理措施和工程措施计划制定及落实情况,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栋、销号一栋。
(二)结合实际推进分类整治
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整治的原则,对不具备合法手续、存在违规加层背包、擅自拆改主体结构等违规改扩建行为的用于商贸经营的自建房,应责令产权人或使用人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通过安全鉴定确认安全状况,不满足安全要求的应拆除或者采取加固处理等措施以消除隐患。对年代久远的房屋,要通过安全鉴定确认安全状况,如不满足安全要求,应立即停止使用。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应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该拆除的依法拆除。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应报请区住建部门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措施。
(三)严格销号实现闭环管理
严格执行销号申请审核工作程序,在隐患房屋工程措施完成后,应通过专业技术机构判定房屋结构安全性状。各镇街应根据各类房屋闭环销号方式,立即组织落实整治后安全检查、安全鉴定或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专业技术机构出具的《结构安全确认报告》、《安全鉴定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房屋结构安全性状证明文件,有倒塌风险房屋整治后必须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安全鉴定报告》予以证明其结构安全性状。住建部门收到隐患销号申请后,要严格审核整治后房屋照片以及相关证明文件的符合性,确保整治措施落地做实,有效消除安全隐患,真正做到整治一栋、隐患消除一栋。
(四)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持续开展自建房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工作例会、“两微一端”、宣传横幅、LED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自建房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12350等,广泛宣传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意识。用活用好《重庆市自建房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暂行)》(附件2),重点对自建房选址、房屋布局、地基基础、墙体砌筑、楼(屋)盖、模板支架、施工安全、安全使用等知识进行广泛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广大商务企业自建房屋安全管理能力。
(五)明确责任健全长效机制
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严格落实房屋安全主体责任,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各镇街加强日常检查,发挥城市管理、村(社区)“两委”、物业管理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住建部门,并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整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推动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责任,通过部门联动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安排。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底线思维,克服麻痹思想,明确职责任务,加强统筹安排,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坚决防范化解自建房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二)强化责任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实施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担负起行业监管责任,积极配合、分头推进,组织落实好商务领域的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压实房屋产权人和房屋使用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安全责任意识,严禁违规加层背包、违规拆改主体结构、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等行为。
(三)强化沟通协调。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联系指导各镇街做好排查整治工作,针对涉及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彻底整治商务领域自建房安全隐患。
联系人:代陈;联系电话:48288140;电子邮箱:wsswjaqfgk@163.com。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商务局
2023年6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