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盛经开商发〔2023〕22 号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商务局
关于印发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中心):
《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管委会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商务局
2023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商务局
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落实商务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充分发挥行业督促、指导、协调作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确保全年安全目标实现,特制定2023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查安全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理,及时预防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各企业全面自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升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抓好重点行业安全监管,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章生产经营行为,强化治本攻坚;着力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能力。通过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督促商务系统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商务系统安全生产“零死亡”。
三、监督检查计划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原则
1.分级监管原则。按照《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发展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7〕15号)“规模(限额)以上企业以区县为主,规模(限额)以下企业以乡镇(街道)为主,个体经营单位村(社区)网格为主”的分级原则,对限额以下商贸企业和个体经营单位采取随机抽查检查的方式,督促指导镇街(园区)抓好限额以下商贸企业和个体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
2.分类监管原则。根据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结合我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际,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科学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相关内容。
(二)监督检查对象
2023年监督检查对象共73家,其中重点检查单位48家,占本年度检查企业总数的67%。一般检查单位25家,占本年度检查企业总数的33%。
烟花爆竹公司、大丘油库安全风险等级为橙色,全年计划监督检查频次为每半年1次;加油站、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大型商场超市、重点住宿(民宿)餐饮企业安全风险等级为黄色,全年计划监督检查频次为每年1次;基层供销社、电商企业、专业合作社安全风险等级为蓝色,全年计划监督检查频次为每年1次。
对镇街(园区)负责监督检查的限额以下商贸企业和个体经营单位,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开展检查。
(三)监督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企业以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相关制度;
2.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 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4.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履行法定安全职责;
5. 开展“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形成“日周月”检查记录;
6. 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7. 编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8. 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9. 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0. 对灭火器、消火栓等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等。
四、监督检查人员分工
目前,我局各科室、下属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行政执法人员16人,按照70%计算,我局纳入监督检查人员为11人。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
(一)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全年天数-全年法定假日)×执法人员数量=(365-116)×11=2739天。
(二)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223天。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1391天。包括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291天、实施行政许可145天、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36天、安全生产举报查处82天,参与有关部门和上级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619天,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105天,开展机动执法63天,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50天。
(四)非执法工作日:1125天。包括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640天,人事管理、日常工作事务175天,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调休假142天,党群活动168天。
六、工作要求
(一)依法严格处罚
按照“严字当头、落实到位”要求,依法严厉处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抓铁有痕,确保监督检查的严肃性。
(二)注重检查效果
对查处的每一个事故隐患要“追踪到底、整改到位”,形成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做到踏石留印,确保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三)统筹各类检查
在计划实施期间,因临时新增全国性或区域性的专项整治活动,应当在月度计划中合并安排,在现场检查方案中体现专项整治活动内容,将计划内容和专项整治内容一起执行。
附件:1. 商务局监督检查人员名单
2. 商务局监督检查对象名单
3. 商务局2023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