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为管委会内设机构,受管委会委托,代管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供销合作社,主要职能是:
1. 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商贸流通、物流、国内外投资、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经开区有关商贸流通、物流、国内外投资、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等规划、政策、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 负责推进城乡商贸流通业发展,贯彻落实开拓市场、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城市商圈、城乡商品交易市场、大型商业综合体、特色商业街规划布局,推进商务重大项目库建设;指导商贸供应链体系、公益性农贸市场体系建设,培育和发展商贸市场主体;负责商贸统计、市场运行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分析调度。
3. 负责商贸流通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措施,推进重要产品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负责汽车流通及老旧汽车更新行业流通经营的监督管理,负责对报废机动车回收、再生资源回收、旧货流通等行业实施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对酒类等重要商品流通经营进行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监督管理;统筹推动商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
4. 牵头拟订重要生活物资应急保供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重要生活物资储备制度,承担突发性灾害和突发性事件重要生活物资应急保供工作;组织协调食用油、肉类、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和市场调节。
5. 贯彻执行对外投资、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对外经济贸易统计和运行情况分析;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负责依法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工作;指导加工贸易、转口贸易和服务贸易发展;开展对外经济贸易与合作等工作;指导和组织实施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统筹对外贸易促进活动。
6. 贯彻执行有关物流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提出全区物流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物流、冷链、仓储等项目的规划、生产运营和对外交流的服务性工作;指导物流企业的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负责全区物流数据统计、分析、应用工作。
7. 负责指导商贸行业会展工作,统筹区内外大型商贸展会活动,培育品牌特色展会;监督指导商贸流通的促销活动。
8. 负责牵头推进经开区消费促进工作;负责指导住宿餐饮、美容美发、养生保健、家政服务等服务业发展,推进行业经营创新;负责指导商贸行业技能技术培训和鉴定工作;负责老字号、名菜、名小吃等商贸服务业品牌的挖掘和培育工作。
9. 负责牵头推进经开区电子商务发展工作;拟订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电商企业的培育发展;统筹完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推进互联网信息技术在各行业的推广应用,推进城乡流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传统商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业态发展;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促进电子商务领域合作与交流。
10.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党工委、管委会有关“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经开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经开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负责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及农副产品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指导经开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做好化肥、种子等农资储备和供应工作。
11. 指导推进经开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指导系统推动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培育城乡市场;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组织开展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人员的培训工作。
12. 依法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指导社有出资企业改革发展,对社有出资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责;对基层社社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监督。
13. 承担经开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和烟花爆竹市场有序供应的责任;负责烟花爆竹统一归口经营管理,承担烟花爆竹经营管理的日常工作。
14. 指导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指导主管社团的业务工作及成员社的业务活动,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密切同农民的联系;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15. 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治建设等工作;指导协调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及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打击商业欺诈。
16. 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
17. 完成党工委和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构成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内设11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财务资产管理科、监事会办公室、综合科、规划发展科、物流和服务业发展科、市场流通科、安全法规科、外经外贸科、供销经济管理科、电子商务科。
代管参公事业单位1个: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下属事业单位2个: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贸发展服务中心(加挂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新合作项目管理服务中心牌子)、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
纳入本部门2024年度预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本级)、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商贸发展服务中心、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中心等4个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140.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20.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预算较2023年增加168.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2023年增加14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较2023年增加2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140.4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0.0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万元,农林水支出14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37.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4.99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168.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68.4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37.1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20.4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20.41万元,比2023年增加148.7元,其中:基本支出918.04万元,比2023年减少68.43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离休人员减少和公用经费政策性减支,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202.38万元,比2023年增加217.13万元,主要原因是商贸发展专项相应支出增加,主要用于稳外资外贸、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万元,比2023年增加20万元,均用于项目支出。主要原因是污染防治(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资金)项目、农村“三社”融合项目资金来源变更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三农”服务建设等重点工作。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0.97万元,比2023年减少1.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公务接待费4.97万元,比2023年减少1.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对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把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4.9万元,比2023年减少10.21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部门整体及所有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其中,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02.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有条件实物保障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有条件实物保障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2024年新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教育收费收入: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收费。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区级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对应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是根据国家、市及全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要求,结合主管部门职责及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对应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其他说明事项
部门预算公开表中附表之间、表间内部存在一定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罗媚 联系方式:023-48271501
附表: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