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该工作报告的电子文本可在万盛网(http://ws.cq.gov.cn/Index.shtml)下载。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现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
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电子数据科)负责日常具体工作,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各项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局领导、相关科室联动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
(二)建章立制
结合审计工作实际,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公开原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要求等。严格执行信息公开指南、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违反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定了一套严格的流程,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三)工作举措
根据要求,积极做好区管委会信息平台相关内容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区管委会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统计数据,按规范编制并及时报送信息公开年度总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1.单位概况:机构设置、主要职能、领导简介、下属单位、办事程序。
2.政策法规信息:地方性法规、市政府和国家规范性法律法规等。
3.工作动态:审计要闻、审计风采、机关建设、专题活动等。
4.其他应主动公开的信息。
(五)主动公开形式
1.万盛政府集群网站。2019年,万盛经开区审计局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108条,其中:概况类信息6条,政务动态信息102条,及时更新门户网站栏目,扩大审计公开影响,提升审计公开实效。
2.《中国审计报》等报刊。今年以来,我局继续加大向《中国审计报》、《重庆审计》、《万盛日报》等报刊报送信息的力度,切实提高审计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3.其他渠道。通过本区主要媒体、公告宣传栏等载体对部分审计公开情况进行了报道,扩大了审计结果的传播力,提升了社会公众对审计工作的知晓率。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制作数量 | 公开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审计局、区管委会等单位的指导和帮助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仍需我们进一步探索实践。主要是创新性不足,政务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网站、专栏、微博仍需进一步融合。2020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市审计局及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党性原则,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审计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方法,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积极推进审计信息公开,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