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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52001853L/2023-0022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万盛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3-11-14 [ 发布日期 ] 2023-11-14

关于开展2023年区级“巴渝工匠”乡村驿站建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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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区级“巴渝工匠”乡村驿站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职业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技能人才重要指示精神,决定建设2023年区级“巴渝工匠”乡村驿站,打造乡村技能品牌,培育乡村工匠能手,培训乡村技能人才,有效助力全区乡村振兴战略。现将建设2023年度“巴渝工匠”乡村驿站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功能定位

“巴渝工匠”乡村驿站,是指依托乡镇公共服务中心、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以及与乡村振兴紧密相关的产业园区、创业园区、企业、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等建立的,集乡村技术技能传承推广、技能人才培训培养、技能评价开发认定、岗位技能练兵比武、职业技能创新创业、技工学校招生实践、技能大师指导服务等功能于一体,以培养技能就业、技能创业、技能兴业的农村技能人才为重点,助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的职业技能服务乡村综合平台。

二、建设数量

区级“巴渝工匠”乡村驿站建设3个。

三、建设主体

乡镇公共服务中心、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以及与乡村振兴紧密相关的产业园区、创业园区、企业、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等。

四、建设基本条件

(一)场地设施。申报主体必须为实体单位,能够为乡村驿站建设提供场地和12个及以上与乡村振兴相关的职业(工种)开发、培训、实训等需要的设施设备,具有维持乡村驿站日常运行的配套生活和公共设施设备。

(二)专家团队。需要有12名以上不同职业(工种)的领衔工匠,原则上具有一定绝技绝活,取得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被授予市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传承人,每年必须在站工作6个月以上;领衔工匠按照1:3以上比例组建驿站团队,入选人员原则上需从事农业农村建设服务工作2年以上,返乡创业农民工以及回乡本科、专科和技工院校毕业生可不受限制直接纳入。

(三)培训能力。需要具备每年开展技能培训800人次、培养高技能人才50名的能力水平。至少能打造1个乡村技能品牌。

(四)对外合作。具有2家及以上的技能开发、人才培养或项目共建长期合作单位。

(五)其他保障。建设单位高度重视,明确专门人员负责驿站建设运行,组建专班负责日常管理,所属单位(院校、企业等)给予一定的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

五、建设流程

(一)申报推荐。区级“巴渝工匠”乡村驿站由区人力社保乡村振兴共同负责建设。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向区人力社保递交申报材料,区人力社保会商乡村振兴确定。原则上择优从区级乡村驿站中推荐申报市级乡村驿站。

(二)评审公示。区人力社保会同乡村振兴组建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对区级乡村驿站申报对象进行综合评审,随机抽选实地考察。比选确定拟入围名单后,报评审委员会确定。区级乡村驿站拟入围名单在万盛经开区网上进行公示。

(三)启动建设。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区人力社保局、区乡村振兴按程序会签印发区级乡村驿站建设名单。区人力社保5个工作日内将区级乡村驿站建设名单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获批的乡村驿站应当制定建设方案,明确建设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报人力社保乡村振兴同意后予以实施。

(四)考核验收。“巴渝工匠”乡村驿站第一个建设年度为筹建期。筹建期满后,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乡村振兴局,组成专家评估组从人才效益、经济效益、品牌效益、技能成果等方面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正式投入运营,须按年度向区人力社保局报送当年工作计划及工作开展情况。区人力社保会同乡村振兴对已建成驿站进行动态抽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乡村驿站给予督促整改或取消资格处理。

六、支持措施

人力社保局、乡村振兴局将整合政策资源,在技能人才培养、职业培训、技能评价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并在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平台建设,以及职业技能提升、企业新型学徒制、技师培训等项目上给予重点倾斜。级乡村驿站批建后,区乡村振兴局按照8万元个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筹建期满后,根据验收评估结果和年度考核结果,可给予优秀等次级乡村驿站一定经费绩效奖励。

七、其他要求

(一)务必高度重视。设“巴渝工匠”乡村驿站,是发挥技能支撑作用、助力乡村振兴、促进更高质量更加充分就业的重要举措,是加快培养大批农村技能人才和乡村工匠重要平台。各镇(街道)、职业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抓住创新发展机遇,积极组织申报,择优推荐上报。同时,依托乡镇公共服务中心、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乡村驿站,要注重各类资源和服务整合,在现有综合服务阵地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技能助力乡村振兴功能。

(二)杜绝弄虚作假。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认定评审资格,自取消之日起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三)按时报送材料。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申报材料,保证真实有效。请各镇(街道)202373星期一12:00前,将审核签章的纸质件一式份报送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科(国能天街8栋5楼501室),电子档发送至rsjrlzyk@163.com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何兵48296918黄玉婷48291232

附件:“巴渝工匠”乡村驿站申报表

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   万盛经开区乡村振兴局

2023616


(此件公开发布)

“巴渝工匠”乡村驿站申报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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