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和管理,指导各镇(街道)开展医疗保障经办工作;
2.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参保登记、变更、转移、接续、注销等参保工作;
3.负责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等待遇审核和支付工作;负责离休干部、革命伤残军人等特殊群体医疗费用的审核、支付;
4.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的收支核算、稽核检查、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医疗、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等定点机构资格审核、协议签订及协议执行情况监督管理等工作;
6.协助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管理;
7.负责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等网络信息化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8.指导破产、兼并、关闭、解散企业医疗保险处置工作;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医疗保险费征缴、清欠工作;
9.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及监督服务职责;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构成。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内设9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财务科、稽核检查科、综合业务科、参保科、职工医保待遇科、居民医保待遇科、医疗救助科、招标采购监督服务科。
本部门无下属事业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740.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40.5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预算较2023年减少1888.5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2023年减少1853.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较2023年减少3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740.5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36.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2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1888.5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21.8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866.6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40.5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40.54万元,比2023年减少1853.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4.37万元,比2023年减少21.8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机关运行经费,二是机构人员减少1人,相应支出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286.17万元,比2023年减少1831.64万元,主要原因是医保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支出增加;城乡居民医保补助项目、临聘人员劳务费项目、医疗保险事业运维管理项目、医保监督检查执法专项、区内离休干部等特殊群体发生的医疗补助、医疗救助等相应支出减少。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医保服务能力提升、医保基金监督管理、促进医保经办机构工作正常开展,区内离休干部等特殊群体发生的医疗补助、城乡居民医保补助、医疗救助等重点工作。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安排的支出,比2023年减少35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医疗救助彩票公益金项目相应支出减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9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公务接待费0.9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57.22万元,比2023年减少5.7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机关运行经费,二是机构人员减少1人,相应支出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部门整体及所有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其中,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286.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有条件实物保障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有条件实物保障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2024年新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教育收费收入: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收费。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区级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对应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是根据国家、市及全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要求,结合主管部门职责及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对应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其他说明事项
部门预算公开表中附表之间、表间内部存在一定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冉一君 联系方式:023-48291388
附表: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