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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52001853L/2021-0005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盛人力社保局
[ 成文日期 ] 2021-04-23 [ 发布日期 ] 2021-04-23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1-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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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4-23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现行单位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和管理,指导各镇(街道)开展医疗保障经办工作。

2.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参保登记、变更、转移、接续、注销等参保工作。

3.负责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等待遇审核和支付工作;负责离休干部、革命伤残军人等特殊群体医疗费用的审核、支付。

4.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的收支核算、稽核检查、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医疗、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等定点机构资格审核、协议签订及协议执行情况监督管理等工作。 

6.协助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管理。

7.负责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等网络信息化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8.指导破产、兼并、关闭、解散企业医疗保险处置工作;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医疗保险费征缴、清欠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单位内设8个机构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科、稽核检查科、综合业务科、参保科、职工医保待遇科、居民医保待遇科、医疗救助科。

1.办公室。负责党务政务落实和督查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和保密工作;牵头办理建议和提案;负责综合会务、安全保卫、行政后勤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医疗保障法律、规章、政策宣传工作;负责承办法律诉讼事务;负责档案工作。

2.财务科。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基金收支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基金预决算编制、运行分析和报表等工作;负责单位经费预算编制、财务收支核算、财务管理、财务决算工作。

3.稽核检查科。负责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及检查落实;负责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稽核检查和基金支出检查;负责协议医疗机构、零售药店、保险公司的服务监督和违规违约的检查处理;负责医疗保障方面举报、投诉的调查处理;负责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权限管理和数据安全工作;负责医疗保障统计报表编制、分析和上报工作。

4.综合业务科。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等定点协议机构资格审核、服务协议及补充协议签订、管理工作;负责特病医疗机构鉴定资格审核工作;负责定点医院新增医疗项目备案工作;负责区内定点医院全国跨省异地联网结算工作;负责商业保险公司合署办公管理工作。 

5.参保科。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扩面参保登记、变更、转移、接续、注销等参保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工作;负责指导破产、兼并、关闭、解散企业医疗保险处置工作;负责指导各镇(街道)医疗保障经办工作。

6.职工医保待遇科。负责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待遇审核发放工作;负责协议职工医疗、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费用审核结算、清算工作;负责离休干部、驻区武警、公安消防部队等特殊群体医疗费用审核结算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待遇审核结算工作;负责职工医疗参保人员外伤调查工作;负责门诊特病、康复治疗资格鉴定审核工作;

7.居民医保待遇科。负责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待遇审核发放工作;负责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外伤调查工作;负责居民医保协议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费用审核结算、清算工作;负责门诊重大疾病、慢性病、康复治疗资格鉴定审核工作。

8.医疗救助科。负责贯彻落实城乡医疗救助法规政策;负责城乡居民医疗救助费用审核、支付;负责城乡医疗救助业务咨询与政策培训工作。

单位于2020年7月17日成立,截至2020年底,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实有编制20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在岗人员20名。单位于2021年起独立核算,故无2020年数据进行比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5099.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99.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9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5099.9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09.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002.99万元,农林水支出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7.82万元,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900万元。

单位于2020年7月17日成立,截至2020年底,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实有编制20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在岗人员20名。单位于2021年起独立核算,故无2020年数据进行比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61.9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61.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07.4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754.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救助、离休干部医药费、单双解职工个人身份参保职工医保参保补助等重点工作。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00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度职工医保基金资金清算。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参公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90.5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无政府采购项目。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754.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2021年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无国有资产占有项目。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冉一君,联系方式:023-48291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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