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重庆市的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险法律、规章、政策,负责全区养老、工伤保险经办管理和服务,指导各镇(街道)开展养老、工伤保险经办工作。
2.负责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各类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扩面参保、变更、转移、接续、注销等工作。
3.负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村干部养老保险等各类养老保险退休、领待资格的审核、待遇计算、调整及发放工作;负责工伤保险各类待遇的审核和发放。
4.负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村干部养老保险等各类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核算、稽核检查、监督管理等工作。
5.负责退休人员和待遇领取人员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工作。
6.指导兼并、关闭、破产、解散企业养老、工伤等处置工作;配合做好各类养老保险、工伤和失业等社会保险费征缴、清欠等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为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公益一类正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财务科、稽核检查科、参保管理科、综合业务科、企业职工养老待遇科、居民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待遇科、工伤保险待遇科、社会化管理服务科九个科室。本部门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005.19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3.82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40.04万元,增长5.9%,二是民生项目调标等因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3.78万元,增长1.34%。
1.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1005.1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3.82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40.04万元,增长5.9%,二是民生项目调标等因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3.78万元,增长1.3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5.19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1005.1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3.82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40.04万元,增长5.9%,二是民生项目调标等因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3.78万元,增长1.34%。其中:基本支出718.38万元,占71.5%;项目支出286.81万元,占28.5%;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005.1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3.82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40.04万元,增长5.9%,二是民生项目调标等因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3.78万元,增长1.3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5.1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3.82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40.04万元,增长5.9%,二是民生项目调标等因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3.78万元,增长1.3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7.15万元,下降32.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项目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5.1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3.82万元,增长4.6%。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40.04万元,增长5.9%,二是民生项目调标等因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3.78万元,增长1.3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7.15万元,下降32.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途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7.16万元,占91.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8.91万元,下降34.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项目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39.59万元,占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5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
(3)住房保障支出48.44万元,占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1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8.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16.4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50.30万元,增长8.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奖金、社保费和公积金等,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
公用经费101.9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0.26万元,下降9.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培训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物业管理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9.1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62万元,增长446.3%,主要原因是旧车报废,本年度新购置价值15.79万元的公务用车1辆,年中调剂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94万元,增长501.3%,主要原因是旧车报废,本年度新购置价值15.79万元的公务用车1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公务用车购置费15.79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公务用车1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7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预算,年中调剂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7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旧车报废,本年度新购置价值15.79万元的公务用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燃油费、路桥费、维修(护)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0.3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区县间学习、调研、交流所产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7万元,下降34.0%,主要原因是实际发生数据实列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5万元,增长83.3%,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开展业务交流、协调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33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0元,车均购置费15.79万元,车均维护费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培训费和差旅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2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48万元,下降19.2%,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开展政策业务培训比上年减少,相应减少支出。本年度差旅费支出0.1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0.1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发生费用,据实列支。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9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培训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26万元,下降9.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公用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 %。主要用于办公电脑采购。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2个一级项目、10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286.81万元(绩效自评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部门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喻显梅  023—48273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