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和管理,指导各镇(街道)开展医疗保障经办工作。
2.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参保登记、变更、转移、接续、注销等参保工作。
3.负责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等待遇审核和支付工作;负责离休干部、革命伤残军人等特殊群体医疗费用的审核、支付。
4.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的收支核算、稽核检查、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医疗、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等定点机构资格审核、协议签订及协议执行情况监督管理等工作。
6.协助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管理。
7.负责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等网络信息化系统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8.指导破产、兼并、关闭、解散企业医疗保险处置工作;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医疗保险费征缴、清欠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为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公益一类副处级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于2020年7月17日成立。内设办公室、财务科、稽核检查科、综合业务科、参保科、职工医保待遇科、居民医保待遇科、医疗救助科、医药价格招标采购监督服务科9个职能科室。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为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879.29万元,支出总计2879.2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60.34万元,增长89.56%,主要原因医疗救助项目资金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879.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60.34万元,增长89.56%,主要原因医疗救助项目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79.29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879.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60.34万元,增长89.56%,主要原因是医疗救助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31.41万元,占14.98%;项目支出2447.88万元,占85.02%;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项目跨年度执行。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79.29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60.34万元,增长89.56%,主要原因是医疗救助项目资金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44.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25.34万元,增长87.25%。主要原因是医疗救助项目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49.77万元,下降38.09%。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105万元由财政决算,未纳入本单位填报支出;二是医疗救助项目支出减少;三是区内离休干部等特殊群体发生的医疗费用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44.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25.34万元,增长87.25%。主要原因是医疗救助项目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49.77万元,下降38.09%。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105万元由财政决算,未纳入本单位填报支出;二是医疗救助项目支出减少;三是区内离休干部等特殊群体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7.52万元,占3.0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9万元,下降5.50%,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事业运维管理项目支出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2733.17万元,占96.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735.19万元,下降38.83%,主要原因一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105万元由财政决算,未纳入本单位填报支出;二是医疗救助项目支出减少;三是区内离休干部等特殊群体发生的医疗费用支出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23.60万元,占0.8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49万元,下降28.68%,主要原因是公积金政策结构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1.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6.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38万元,下降3.27%,主要原因是工资政策结构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奖金、缴纳社保费、公积金,以及医保个人账户铺底等费用。公用经费65.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0.82万元,下降71.17%,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度医保能力提升专项涉及152.00万元资金为基本支出科目,列入基本支出;二是过紧日子等因素,压减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培训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安排医疗救助项目资金增加。本年支出3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安排医疗救助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7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2万元,下降13.3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3万元,增长42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0.7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重庆其他区县医保局来我区开展飞行检查工作,以及四川、重庆其他区县医保局来我单位交流学习。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2万元,下降13.33%,主要原因是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3万元,增长42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受疫情影响,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9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2.1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会议费开支。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2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9万元,增长1306.25%,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因疫情影响,培训费支出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1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培训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0.82万元,下降71.17%,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医保能力提升专项涉及152.00万元资金为基本支出科目,列入基本支出,导致运行经费支出增加,二是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控制经费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2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2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用于开展医保信息化建设、智慧医保建设工作。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3个一级项目和9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2447.88万元。
2023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部门 |
736-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
联系人 |
冉一君 |
联系电话 |
48291388 |
自评总分 |
100 |
资金情况 (万元)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 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4,629.06 |
3,984.29 |
3,984.29 |
100 |
10.00 |
10 |
当年 绩效 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1.巩固医保参保率,稳步提高保障水平。 2.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切实减轻困难群众、离休干部等特殊人员医疗费负担,维护社会稳定。 3.对单双解人员进行参保资助,减轻其缴费负担。 4.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打击欺诈骗保,确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5.保障单位平稳运行。 |
1.巩固医保参保率,稳步提高保障水平。 2.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切实减轻困难群众、离休干部等特殊人员医疗费负担,维护社会稳定。 3.对单双解人员进行参保资助,减轻其缴费负担。 4.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打击欺诈骗保,确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5.保障单位平稳运行。 |
1.巩固医保参保率达96%,稳步提高保障水平。 2.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切实减轻困难群众、离休干部等特殊人员医疗费负担,维护社会稳定。 3.对单双解人员进行参保资助,减轻其缴费负担。 4.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打击欺诈骗保,确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5.保障单位平稳运行。 |
绩效 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指标权重(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得分(分) |
说明 |
查处医保违约金额 |
万元 |
≥ |
35 |
10 |
是 |
172 |
10 |
2022年区内开展医保基金专项审计,2023年下发处罚通知书开始执行 |
兑现医保待遇 |
亿元 |
≥ |
4 |
10 |
是 |
4.4 |
10 |
|
项目绩效自评覆盖率 |
% |
= |
100 |
10 |
是 |
100 |
10 |
|
医药机构检查覆盖率 |
% |
≥ |
90 |
10 |
否 |
100 |
10 |
|
征缴医保基金 |
亿元 |
≥ |
3.5 |
10 |
是 |
5.6 |
10 |
加大医保参保政策宣传力度 |
预决算信息公开合规率 |
% |
= |
100 |
10 |
是 |
100 |
10 |
|
“三公”经费调剂备案及时率 |
|
定性 |
及时
报备 |
5 |
否 |
1 |
5 |
|
绩效运行监控率 |
% |
= |
100 |
10 |
否 |
100 |
10 |
|
不断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结算范围 |
|
定性 |
有所 增加 |
5 |
否 |
1 |
5 |
|
医疗保险参保率 |
% |
≥ |
95 |
10 |
否 |
96 |
10 |
|
参保对象满意度 |
% |
≥ |
95 |
10 |
否 |
98 |
10 |
|
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一级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指标名称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是否核心指标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得分 |
说明 |
自评得分 |
1 |
医保服务运维专项 |
满足日均服务办事群众数量 |
≥ |
50 |
人次 |
20 |
否 |
60 |
20 |
|
100 |
医保政策知晓率 |
≥ |
95 |
% |
20 |
否 |
96 |
20 |
|
信息系统服务用户数量 |
≥ |
26 |
万人 |
20 |
否 |
26 |
20 |
|
规范临聘人员管理 |
定性 |
有序提高 |
|
20 |
是 |
1 |
20 |
|
办事群众对业务办理满意度 |
≥ |
90 |
% |
10 |
是 |
98 |
10 |
|
2 |
医保服务能力提升专项 |
查处违约金额 |
≥ |
35 |
万元 |
15 |
是 |
172 |
15 |
2022年8月-10月区审计局开展医保基金专项审计,2023年下发处罚通知书开始执行。 |
100 |
二级医疗机构开通医保电子凭证比例 |
≥ |
70 |
% |
10 |
否 |
100 |
10 |
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力度大 |
协议机构检查率 |
≥ |
90 |
% |
10 |
否 |
100 |
10 |
|
信息系统服务用户数量 |
≥ |
26 |
万人 |
10 |
否 |
26 |
10 |
|
医保经办服务能力 |
定性 |
有所提升 |
|
15 |
是 |
1 |
15 |
|
医保综合监管能力 |
定性 |
有所提升 |
|
20 |
否 |
1 |
20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0 |
% |
10 |
否 |
98 |
10 |
|
3 |
医保惠民补助专项 |
协议机构检查率 |
≥ |
90 |
% |
15 |
是 |
100 |
15 |
|
100 |
医保政策宣传 |
≥ |
10 |
次 |
10 |
否 |
12 |
10 |
|
医疗救助人次 |
≥ |
20000 |
人次 |
15 |
否 |
46800 |
15 |
2022年末新冠疫情实施“乙类乙管”,2023年年初就医率剧增 |
补助政策合规度 |
≥ |
80 |
% |
15 |
是 |
90 |
15 |
|
补助政策知晓率 |
≥ |
90 |
% |
10 |
否 |
90 |
10 |
|
医疗保险参保率 |
≥ |
95 |
% |
15 |
是 |
96 |
15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8 |
% |
10 |
否 |
98 |
10 |
|
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表(二级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指标名称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是否核心指标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得分 |
说明 |
自评得分 |
1 |
区内离休干部等特殊群体发生的医疗费用 |
补助合格率 |
≥ |
80 |
% |
20 |
否 |
80 |
20 |
|
100 |
补助到位时间 |
≤ |
60 |
% |
20 |
是 |
60 |
20 |
|
补助政策合规度 |
≥ |
80 |
% |
20 |
是 |
90 |
20 |
|
补助政策知晓率 |
≥ |
80 |
% |
20 |
否 |
80 |
20 |
|
补助对象满意度 |
≥ |
80 |
% |
10 |
否 |
90 |
10 |
|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48291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