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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社保局:失业人员可以申领补助金

日期: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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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06-30

6月27日,记者从区人力社保局获悉,为更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今年我区将继续实施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政策,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申领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申领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区人力社保局失业保险科工作人员贵人志介绍,在2022年1月-12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失业人员,无需办理失业登记,即可申领失业补助金:一是2022年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在2022年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申领失业补助金之前一直处于失业状态;二是在2022年至少有一个月的失业保险缴费记录,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申领失业补助金之前一直处于失业状态的失业人员。

目前,申领途径有线上申报和线下申报两种。失业人员可登录“重庆就业”微信公众号、“重庆人社”APP进行线上申领,也可以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失业前最后参保地或发放失业保险金地区县(自治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线下申领,无需提交其他资料。

失业补助金不需要进行失业登记,且只能申领一次,不得跨地区重复申领享受;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申请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的,需在失业补助金停发或期满后办理;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医疗保险费、生育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失业保险相关待遇;用人单位欠缴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费,需补缴欠费部分后,才能享受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在缓缴失业保险费期间,且在缓缴起始年月之前未欠缴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费,失业人员可享受失业补助金。

(向虹谕   傅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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