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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社保局:督促用人单位落实高温津贴

日期:202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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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在渝黔高速公路扩能项目青年互通施工现场,公司为工人们准备了凉茶、藿香正气液等防暑降温用品。一线施工人员李友才告诉记者,上个月他们还增发了高温津贴,工友们都很高兴。

“高温津贴是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依法享受的岗位津贴,被视为‘凉爽关怀’。如果用人单位没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属于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区人力社保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监察员杨言介绍,按现行标准,露天工作:一般高温天气(35℃-37℃)作业,最低高温津贴为每人每天5元;中度高温天气(37℃-40℃)作业,最低高温津贴为每人每天10元;强度高温天气(40℃以上)作业,最低高温津贴为每人每天15元。

据了解,为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高温津贴,该局近期开展了高温津贴专项检查,通过进企业(工地)、听汇报、看台账、访工人等方式,深入检查室外露天作业、高温区域作业的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物流快递、环境卫生、加工制造等行业高温津贴发放落实情况,并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法责令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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