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城市管理局
关于调整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分工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基层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重庆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渝委发〔2018〕47号),区安委会《关于印发万盛经开区管委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2022年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作清单的通知》(万盛安委发〔2022〕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职责的意见》(万盛安委发〔2022〕7号)文件精神,对局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职责分工予以调整,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党委书记、局长罗单
(一)组织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二)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调研,指导推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体系建设;
(三)组织制定、实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四)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和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和车辆等装备,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
(五)加强应急管理,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六)每季度主持召开1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七)每月至少带队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督促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导有关问题整改。
二、党委副书记陈昌敏
(一)组织分管行业(领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决策部署,研究部署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问题;
(二)组织实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项整治、教育培训、支撑保障、诚信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工作;
(三)组织分管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问题;
(四)组织制定、实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五)加强分管行业(领域)应急管理,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六)每月至少带队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督促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导有关问题整改;
(七)协助主要领导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监管工作。
三、党委委员、副局长陈科
(一)组织分管行业(领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决策部署,研究部署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问题;
(二)组织实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项整治、教育培训、支撑保障、诚信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工作;
(三)组织分管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问题;
(四)组织制定、实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五)加强分管行业(领域)应急管理,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六)每月至少带队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督促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导有关问题整改;
(七)协助主要领导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监管工作。
四、党委委员、副局长赵代平
(一)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决策部署;
(二)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教育培训、支撑保障、诚信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三)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目标考核、专项整治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
(四)组织开展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五)组织制定、实施本部门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六)每月至少带队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督促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导有关问题整改;
(七)协助主要领导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监管工作。
五、党委委员、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委刘兴杰
(一)组织分管行业(领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决策部署,研究部署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问题;
(二)组织实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项整治、教育培训、支撑保障、诚信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工作;
(三)组织分管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问题;
(四)组织制定、实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五)加强分管行业(领域)应急管理,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六)每月至少带队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督促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导有关问题整改;
(七)协助主要领导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监管工作。
六、党委委员、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黄强
(一)组织分管行业(领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决策部署,研究部署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问题;
(二)组织实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项整治、教育培训、支撑保障、诚信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工作;
(三)组织分管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问题;
(四)组织制定、实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五)加强分管行业(领域)应急管理,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
(六)每月至少带队组织开展1次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督促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导有关问题整改;
(七)协助主要领导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监管工作。
万盛经开区城市管理局
2022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