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依法集中行使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2.承担城市建成区范围内道路、桥梁、公共停车场、照明等市政设施和侵占城市道路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3.承担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涉及市容环境卫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承担城市建成区范围内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依法查处涉及市容环境卫生的重大复杂案件。
4.承担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城市园林绿化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依法查处涉及园林绿化的重大复杂违法案件。
5.承担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涉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城市水域垃圾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6.承担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交通管理方面涉及侵占城市道路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7.承担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供节水、排水等市政设施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8.负责查处万盛街道、东林街道、万东镇、南桐镇辖区内国有土地上修建的违法建筑。负责查处万盛公园(全域)范围内的违法建筑。指导关坝镇、青年镇、丛林镇、金桥镇、石林镇和黑山镇等六个镇开展辖区内国有土地上修建的违法建筑执法工作。
9.承担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划入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传统风貌区以及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0.承担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划入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建设市场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1.依法行使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划入的人民防空领域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12.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3.指导、监督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4.不再承担已赋权至乡镇街道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承担因机构改革等原因划入的行政执法职能职责。
15.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12个职能科室:综合科、政工科、法制科、市政公用设施执法直属大队、市容园林绿化执法直属大队、城市违法建筑执法直属大队、城市房地产及建筑质量执法直属大队、历史文化资源执法直属大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四大队。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732.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32.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比2025年减少48.9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2025年增加271.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较2025年减少32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732.1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6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08.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47万元。支出预算比2025年减少48.9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36.0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85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2.1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2.11万元,比2025年增加271.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7.11万元,比2025年增加36.0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年初财力不足,年初仅安排全年预算的80.0%,剩余20.0%部分预算由年中追加,导致2025年年初预算基数较小,而2026年年初该经费全部下达,所以同比增长,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35万元,比2025年增加23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项目支出未安排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主要用于执法支队自聘类临聘管理等重点工作。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6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非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4.22万元,比2025年增加10.4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年初财力不足,年初仅安排全年预算的80.0%,剩余20.0%部分预算由年中追加,导致2025年年初预算基数较小,而2026年年初该经费全部下达,所以同比增长,主要用于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邮电费、维修(护)费、办公费、培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有条件实物保障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有条件实物保障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2026年新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委托业务费情况。2026年委托业务费涉及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教育收费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教育收费收入):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收费。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财政拨款结转是指项目实施周期内,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预算未全部执行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财政拨款结余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单位资金结转结余是指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当年实际剩余的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
(九)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区级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对应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是根据国家、市及全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要求,结合主管部门职责及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对应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其他说明事项
单位预算公开表中附表之间、表间内部存在一定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魏群群 联系方式:023-48274282
附表: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6年单位预算公开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