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管理的副处级行政执法机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依法集中行使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2.承担城市范围内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城镇供水、园林绿化、建筑渣土运输等方面各项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3.承担城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的城市违法建筑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负责监督指导各镇街开展规划城镇用地范围内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的城市违法建筑执法工作。
4.承担城市范围内环境保护管理方面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5.承担工商管理方面占道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6.承担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7.承担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行政强制职能。
8.负责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管理、纠察工作,负责监督指导镇街开展城市领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法制培训;承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和重大执法、联合执法工作。
9.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查处。
10.组织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下列内设机构:
1.综合科。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工作;承办目标考核、保密、信访、财务及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城管执法信息化平台的建设、运用工作;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配备管理,按需拟定执法装备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行政执法日常工作、专项整治的督查、督办。
2.政工科。承担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廉政建设工作;承办组织人事、宣传教育和职工培训工作;承担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牵头开展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队容风纪纠察,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3.法制科。承担执法业务规范和制度建设工作,承办相应法律事务;承担城市管理执法“三项制度”审查工作;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和重大执法活动案件办理情况的监督审查;协调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和跨区域执法活动;承办城市管理执法文书的评审、回收以及执法档案管理工作。
4.市政公用设施执法直属大队。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照明等市政设施和公共停车场、城市建筑垃圾、侵占城市道路等的执法工作和指导监督;依法查处、督办跨区域及重大复杂案件;参与联合联动执法。
5.市容园林绿化执法直属大队。负责市容环境秩序、户外公共场所占道经营、园林绿化、市容环境秩序、餐厨垃圾、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等的执法工作和指导监督;依法查处、督办跨区域及重大复杂案件;参与联合联动执法。
6.城市违法建筑执法直属大队。承担城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的城市违法建筑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应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负责监督指导各镇街开展规划城镇用地范围内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的城市违法建筑执法工作。
7.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开展万盛街道城区范围内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承担辖区内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照明等市政设施和公共停车场、侵占城市道路以及园林绿化、市容环境秩序、餐厨垃圾、城市建筑垃圾、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户外公共场所占道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侵占城市道路、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城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的城市违法建筑的行政处罚及相应行政强制职能;参与联合联动执法。
8.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二大队。开展东林街道城区范围内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承担辖区内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照明等市政设施和公共停车场、侵占城市道路以及园林绿化、市容环境秩序、餐厨垃圾、城市建筑垃圾、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户外公共场所占道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侵占城市道路、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城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的城市违法建筑的行政处罚及相应行政强制职能;参与联合联动执法。
9.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开展万东镇城区范围内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承担辖区内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照明等市政设施和公共停车场、侵占城市道路以及园林绿化、市容环境秩序、餐厨垃圾、城市建筑垃圾、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户外公共场所占道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侵占城市道路、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城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的城市违法建筑的行政处罚及相应行政强制职能;参与联合联动执法。
10.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四大队。开展南桐镇城区范围内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承担辖区内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照明等市政设施和公共停车场、侵占城市道路以及园林绿化、市容环境秩序、餐厨垃圾、城市建筑垃圾、露天烧烤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户外公共场所占道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侵占城市道路、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城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的城市违法建筑的行政处罚及相应行政强制职能;参与联合联动执法。
按照三定方案,本单位未设置内设机构。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637.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7.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90.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预算较2022年增加364.7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较2022年增加74.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较2022年增加290.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637.5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5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57.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71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364.7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74.2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90.5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7.0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7.02万元,比2022年增加74.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7.02万元,比2022年增加74.26万元,主要原因是津补贴政策改革后,年度考核奖、事业单位超额绩效等纳入年初预算编制,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住房公积金计提基数调整,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0.5万元,比2022年增加290.5万元,均用于项目支出。主要原因是2023年临聘人员劳务费由城管局本级分配到下属单位,项目相应支出增加。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支付临聘人员劳务费等重点工作。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数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9.88万元,比2022年减少22.25万元,主要原因为部门预算公用经费人均综合定额调整及人员变化。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维修(护)费、差旅费、培训费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项目支出均编制绩效目标,纳入绩效全过程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90.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有条件实物保障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有条件实物保障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教育收费收入: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收费。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上级补助收入: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等收入。
(八)基本支出:基本支出预算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对应人员类项目和公用经费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是根据国家、市及全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要求,结合职责及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对应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和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其他说明事项
单位预算公开表中附表之间、表间内部存在一定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张露月 联系方式:023-48274282
附表: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