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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0599211217B/2021-0136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万盛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1-11-03 [ 发布日期 ] 2021-11-03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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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11-03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城市范围内,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供水节水、城市管理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经开区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统筹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负责拟定经开区城市管理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城市管理的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经开区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维护工程技术方案的审查,参与经开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方案审查、竣工验收。

3. 负责经开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监督、指导街道、镇及有关部门的城市管理工作;牵头开展经开区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4. 负责经开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设施的维护管理和监督指导;负责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维护的依法审批和市政设施建设项目审批;负责对占用市政设施行为的审批;负责经开区停车场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负责经开区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位的规划设置和规范管理;负责城区供水节水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区二次供水管理;负责城区供水水质监督管理;负责街道、镇市政设施维护管理的指导监督;指导社会单位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5. 负责经开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管理;指导街道、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城市水域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垃圾消纳场设置审批;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监督;负责城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6. 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7. 组织编制经开区城市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绿线划定和监督管理;负责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管理;负责经开区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公园行业管理;组织开展城市义务植树、园林绿化创建活动;负责城市规划区古树名木和园林植物的保护管理;指导监督城市公园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经开区城市园林绿化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负责经开区园林绿化行业市场管理;指导监督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定额、质量管理。

8. 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城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的城市违法建筑监督查处工作;监督指导各镇街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9. 负责经开区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10. 负责经开区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负责城市管理的科学研究和教育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和运用;开展城市管理行业人员培训;参与城市管理事业发展招商引资工作。

11. 依法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应由区(县)政府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的其它职责。

12. 完成党工委和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13. 职能转变。划入水利局承担的城区供水节水的监督管理,城区二次供水管理,城区供水水质监督管理职责;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承担的城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未进入规划审批程序的城市违法建筑监督查处职责。划出城区污水管网运行维护、污泥处置、城市防洪,孝子河城区段河道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河道的防洪管理职责至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机构设置。

1. 办公室。承办文电、会务、机要、保密、安保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内外联络及重要事务的组织和协调;负责年度计划、年度工作报告等综合性重要文稿以及领导重要讲话起草、审核,承办业务性文件的审核、发文,承办工作交流、信息、公务接待、政务公开、值班等工作;负责本局文书、工程等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管理;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及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统筹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性事务。

2. 组织人事科。承担局系统党的建设,负责党风廉政、纪检、统战、人大等工作,综合协调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承担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机关政治学习的组织工作;组织开展行业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活动;承担意识形态有关工作;指导和协助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局属单位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定、聘任、继续教育管理和工人技术等级晋升考核申报等工作;负责人事及劳动工资管理、人员年度考核、职务晋升、福利、优抚、机构编制工作;承担职工教育、职业培训工作管理;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负责人事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管理。

3. 宣传教育科。牵头制定局系统年度宣传、城市管理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局思想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局系统对外宣传工作,承担城市管理行业新闻宣传、城市管理队伍对外形象宣传、市民城市意识培育宣传;负责社会舆情引导,承担系统网络舆情应对协调管理工作;承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日常运行工作;承担志愿者队伍及市民素质提升行动的统筹联系。

4. 财务科。研究制定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资金中长期计划,负责编制和下达局属单位资金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计划编制本系统预决算;负责行政性收费征收和管理,筹措维护资金;承担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市容环境卫生、城市供水节水、园林绿化、城市综合执法及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等资金管理;负责综合统计和机关财务工作,负责财务会计决算。

5. 政策法规科。宣传贯彻有关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的政策研究工作;组织、协调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拟、审核和登记工作,以及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和合同的合法性审查;负责信访接待和维稳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听证、承办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协调工作,做好相关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政府采购及招投标工作;负责内设机构项目建设、效益情况等内部审计工作。

6. 发展规划科。组织城市管理行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的编制、评审和报批工作;参与相关专业规划的研究和制定;承担城市管理基础设施项目筛选和储备工作,协调推进城市管理重点项目建设;组织城市管理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学习;承担市政公用设施建成评估技术成果的评审管理;统筹城市管理领域改革开放和创新驱动发展;负责城市管理技术交流与合作、新技术推广工作。

7.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科。编制市政公用设施维护改造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和维护;承担城市道路、广场、桥梁、隧道、照明、公共停车等市政公用设施的规划设置、规范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承担灯饰设置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单位的资质审查及管理工作;负责市政维护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参与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

8. 供节水管理科。编制城区供水、节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城区供水、节水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区二次供水管理;负责城区供水管网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区供水企业水质的监督管理;拟定城区节水方案,协助开展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

9.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科。编制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对城市管理进行综合协调、检查督办;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参与环卫设施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监督和指导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承担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城市水域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监督和指导公共厕所、垃圾站、垃圾处理场以及粪便处理设施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行管理;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的管理工作;承担城市户外广告、户外临时广告、店招店牌的设置管理;牵头组织城市市政公用资源的户外广告经营权有偿出让工作。

10.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科。编制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镇编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指导农村环卫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各镇环境卫生管理和各场镇市容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试点示范建设;承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先进经验推广工作。

11.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科。编制城市园林绿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园林绿化专业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担建设项目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和指导园林植物、古树名木保护和城区园林花卉、苗木、盆景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城市园林绿化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城市义务植树、园林绿化创建活动;承担城市园林绿化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指导和监督街道、镇、有关部门及社会单位的园林绿化维护管理工作;承担园林绿化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定额、质量管理;负责园林绿化建设、维护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承担综合性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等城市公园行业管理工作。 

12. 安全监督科。组织拟订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城市管理、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安全运行监管工作;编制安全应急预案,承办所属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参与行业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安全保卫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安全保卫、消防工作和劳动生产安全工作;承担局属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单位创建等工作。

13. 督查考核科。组织拟定城市管理目标考核评价制度、办法、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牵头承担市对区社会经济发展实绩考核、区对镇街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区级部门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等任务,并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负责内部行政效能监察,督促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各项规章制度以及相关会议决定事项的协调督办工作;承办城市管理重要工作、专项工作的督查督办。

14. 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城市管理系统行政许可事项、其他权力备案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的咨询、受理、审批、发件等行政审批权限;负责环卫设施拆除、关闭和改变用途的审批;负责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负责临时户外广告设置审批;负责店招店牌备案;负责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运输及处理场所核准;负责占用、迁移、拆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审核;负责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包括经过桥梁)上行驶审核;负责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负责公共停车场备案;负责城市夜景灯饰备案;负责城市建设项目涉及园林绿地指标事项核准;负责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负责及时取消、调整已由国家、市、区依法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15.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统一行使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16.环境卫生管理所。负责万盛经开区城区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及道路冲洗管理;负责万盛经开区垃圾收集、转运及处置;负责万盛经开区城区公厕、中转站、环卫设施等的管理;负责孝子河城区段环境卫生管理、河面漂浮物清理及打捞工作。

17.灯饰照明管理所。负责万盛经开区市政道路路灯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负责万盛经开区户外景观灯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万盛经开区路灯设施设备损坏修复赔偿费的收取工作。

18.园林绿化管理所。贯彻执行有关城市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维护行业标准;负责城市公共绿地、街道绿地、行道树等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负责城市园林基础设施、古树名木的巡查保护和维护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技术业务指导,承担城市园林绿化苗木和花卉的生产及节假日城区重点部位的花卉布置等工作。

19.公园管理所。负责公园环境卫生管理及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负责公园内苗圃绿化苗木,花卉管理;科学、艺术地配置公园建筑、健身器材、水体、山石、树木花草和游憩设施;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为公众提供优美舒适的游览、休息园地和文化活动场所。

20.数字化城市管理指挥中心。负责受理执法队员、社会公众及媒体等反映的城市管理问题投诉和举报;负责经开区实施数字化城市管理区域内各种城市管理问题的现场信息和处理结果信息的采集、分类、处理和报送,实施对城市管理全方位、全时段的即时监控,指挥、协调和督促各专业部门的责任单位,及时处理城市管理问题;负责组织城市管理信息传递系统、处理系统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建立城市管理工作电子档案;负责“12319数字城管热线”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城市管理局机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环境卫生管理所、灯饰照明管理所、园林绿化管理所、公园管理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11,239.06万元,支出总计11,239.0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10.50万元、下降17.1%,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项目预算减少,如市政基础设施维护费、迎春灯饰等;因职能划转取消一些项目预算,如污泥处置费、南桐污水处理费等,造成收入支出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 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11,239.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10.50万元,下降13.2%,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项目预算减少,如市政基础设施维护费、迎春灯饰等;因职能划转取消一些项目预算,如污泥处置费、南桐污水处理费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39.06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 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11,239.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10.50万元,下降17.1%,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项目预算减少,如市政基础设施维护费、迎春灯饰等;因职能划转取消一些项目预算,如污泥处置费、南桐污水处理费等,造成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 2,253.55万元,占20.1%;项目支出8,985.51万元,占79.9%。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 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收支平衡,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239.0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310.50万元,下降17.1%。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项目预算减少,如市政基础设施维护费、迎春灯饰等;因职能划转取消一些项目预算,如污泥处置费、南桐污水处理费等,造成收入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44.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875.50万元,下降45.5%。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较2019年度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占比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占比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9.97万元,增长7.3%。主要原因是缴纳基数调整,经费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 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44.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475.50万元,下降47.9%。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较2019年度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占比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占比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79.97万元,增长7.3%。主要原因是缴纳基数调整,经费增加。

3. 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为本年收支平衡,无结余。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80.56万元,占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60万元,增长11.8%,主要原因是缴纳基数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116.60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33万元,增长15.1%,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防控经费增加。

(3)节能环保支出2,408.00万元,占3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67.00万 元,增长5773.2%,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将城乡社区支出中的项目调整到节能环保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4,148.19万元,占58.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33.59万 元,下降31.8%,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将城乡社区支出中的项目调整到节能环保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90.72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4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缴纳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53.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63.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6.53万元,下降10.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人数较上年度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工资、保险、绩效等。公用经费489.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47.45万元,下降56.9%,主要原因是2019年财政预算了历年办公用房租赁费,2020年没有此项预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气费、差旅费、培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4,19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65.00万元,增长13883.3%,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较2019年度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占比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占比增加。本年支出4,19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65.00万元,增长13883.3%,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占比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占比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94.4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54万元,下降4.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24万元,下降5.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购置。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86.9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油料、维修、保险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04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降低公务车运行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2.24万元,下降6.1%,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压减公务车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7.50万元,主要用于市区单位调研、考察等的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0万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相关规定进行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7辆;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8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3.7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7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5.8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气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运行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13万元,下降14.6%,主要原因是落实万盛经开区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压减机关运行经费。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期间,取消不必要的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5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落实万盛经开区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取消不必要的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8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9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77.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8.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70.1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08.7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77.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3,777.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市政设施维护、劳务派遣、社会化服务购买、苗木鲜花、办公设施设备等。

(四)数据收舍差异情况说明。

由于数据四舍五入收舍,文字中数据与公开表格中数据、表格内部汇总数与分项数据、同一分项在不同表格之间数据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和1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8项,涉及资金8695.51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城市管理局的项目立项决策规范,组织保障相对有力,制定了工作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跟踪检查和考评,较好地完成预定目标任务。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自评表。

(1)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部门

重庆市万盛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自评

总分

100

联系人

张露月

联系电话

023-8274282

单位预算支出总额

项目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权重

执行率得分

金额

11239.06

11239.06

11239.06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2020年人员和公用进行补差,保障职工津补贴等福利待遇,促进城市管理事业可持续发展。2、对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和监督指导,对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设施进行建设、维护和管理 ,对城市污水排水许可、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进行监督管理,对街道、镇直管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3、实现经开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城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城市水域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城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4、完成授权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5、完成经开区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6、负责经开区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参与城市管理事业发展招商引资工作。                                                                                

1、2020年人员和公用进行补差,保障职工津补贴等福利待遇,促进城市管理事业可持续发展。2、对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和监督指导,对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设施进行建设、维护和管理 ,对城市污水排水许可、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进行监督管理,对街道、镇直管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3、实现经开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城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城市水域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城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的监督管理工作。4、完成授权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5、完成经开区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6、负责经开区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参与城市管理事业发展招商引资工作。

1、2020年人员和公用进行补差,保障职工津补贴等福利待遇,促进城市管理事业可持续发展。2、对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和监督指导,对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设施进行建设、维护和管理 ,对城市污水排水许可、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和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进行监督管理,对街道、镇直管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3、实现经开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城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城市水域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城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的监督管理工作。4、完成授权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5、完成经开区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6、负责经开区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参与城市管理事业发展招商引资工作。                                                                                

绩效指标得分情况

是否年初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

性质

指标值

调整指

标值

调整指标权重%

全年完成值

指标

得分

1.人员津补贴补差需保障人数(正式职工)

8

112

99

8

99

7.2

2.人员津补贴补差需保障人数(临聘人员)

8

166

216

8

216

7.2

3.人行道车行道附属基础设施完好率

8

96

96

8

100

7.5

4.全年文明劝导活动

8

7300

7300

8

7300

7.2

5.人员津补贴补差保障率

8

100

100

8

100

7.2

6.服务万盛经开区市民

6

200000

200000

6

200000

5.4

7.路灯亮灯率及设施完好率

8

98

98

8

98

7.2

8.保洁清扫率

8

100

100

8

100

7.2

9.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6

100

100

6

100

5.4

10.处理污水水量

6

万吨

1139

1139

6

1139.9295

5.4

11.污泥处理处置

5

12775

8397.71

5

8397.71

4.5

12.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

5

80

80

5

80

4.5

13.保障城市管理工作质量,有效增加经济效益

8

万元

60

60

8

60

6.2

14.人民群众满意度

8

85

85

8

95

7.9

合计

100

——

——

——

——

100

——

90

(2)部门单位项目绩效自评表.

部门单位项目绩效自评表

主管部门

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城市管理局

自评总分

100

项目名称

渝财预[2020]24号万盛经开区城乡环境卫生服务

联系人

张露月

联系

电话

023-48274282

项目资金(万元)

项目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

权重

执行率得分

金额

2069

2069

2069

100

10

10

其中:上级补助

2069

2069

2069

100

10

10

区级资金







社会投资







单位其他资金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对服务区域进行清扫保洁、绿化管护和城区51座公厕管护及维修,具体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工及机械化清扫保洁,道路机械化洒水、降尘冲洗作业;果皮箱、户外垃圾桶、垃圾集中收运点等环卫设施清洗、清掏管理;城市主次干道“牛皮癣”治理;暴露垃圾清除;市政环卫设施、道路护栏及城市附属设施清洗管理;环卫基础设施维护维修;公厕管护及维修;城市绿地及市街公园管护、公园防火、防汛等防灾巡视工作。保证保洁范围内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横流、无卫生死角及零星垃圾;护坡、绿带、小型公园、廊桥干净整洁、无立体垃圾,道路机械化清扫或高压冲水率≥90%

对服务区域进行清扫保洁、绿化管护和城区51座公厕管护及维修,具体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人工及机械化清扫保洁,道路机械化洒水、降尘冲洗作业;果皮箱、户外垃圾桶、垃圾集中收运点等环卫设施清洗、清掏管理;城市主次干道“牛皮癣”治理;暴露垃圾清除;市政环卫设施、道路护栏及城市附属设施清洗管理;环卫基础设施维护维修;公厕管护及维修;城市绿地及市街公园管护、公园防火、防汛等防灾巡视工作。保证保洁范围内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横流、无卫生死角及零星垃圾;护坡、绿带、小型公园、廊桥干净整洁、无立体垃圾,道路机械化清扫或高压冲水率≥90%

有效完成服务区域内的清扫保洁、绿化管护、城区51座公厕管护及维修,道路机械化洒水、降尘冲洗作业、果皮箱、户外垃圾桶、垃圾集中收运点等环卫设施清洗、清掏管理、城市主次干道“牛皮癣”治理、暴露垃圾清除、市政环卫设施、道路护栏及城市附属设施清洗管理、环卫基础设施维护维修、城市绿地及市街公园管护、公园防火、防汛等工作。实现街净巷洁。

绩效指标得分情况

是否年初指标

指标名称

指标权重%

计量单位

指标性质

指标值

调整

指标值

调整指标权重%

全年完成值

指标得分

清扫保洁及市街公园绿化管护

10

2770935.14

2770935.14

10

2770935.14

9

垃圾集中收运点的管护

10

29

29

10

29

9

公厕管护

5

51

51

5

51

4.5

南桐大道清扫保洁

5

74177.45

74177.45

5

74177.45

4.5

马鞍山公园管护

10

333723

333723

10

333723

9

保洁清扫率

10

100

100

10

100

9

道路机械化清扫或高压冲水率

10

50

50

10

90

9

完成时间

10

6

6

10

6

9

按合同定价

10

万元

2100

2100

10

2069

9

提供就业岗位

5

500

500

5

618

4.5

居民生活环境干净整洁,提高城市品质

5

完成

5

4.5

降低空气污染,提升空气质量

5

完成

5

4.5

群众满意度

5

95

95

5

95

4.5

合计

100

——

——

——

——

100

——

90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未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项目绩效自评。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1. 城市基础设施维护专项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1)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实施3处平交道口、17座市政桥梁、5处高陡边坡、29套液压伸缩桩、城区人行道、车行道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修维护,以及完成对5座市政桥梁的结构性检测、鲜花采购、迎春灯饰安装、路灯电费缴纳,确保市政基础设施的正常安全使用,市容市貌整洁、美观。

(2)绩效评价结果。

基础设施维护专项立项决策规范,组织保障相对有力,万盛城管局制定了工作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跟踪检查和考评,基本完成预定目标任务。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部分工作未到位,综合上述因素,基础设施维护专项绩效评价综合得分75.58分,评价等级为中。

(3)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一是发现的主要问题。未能将项目实施、监督过程中的目标明确为具体的指标,未通过清晰、可衡量、细化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项目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项目预算资金未按具体项目列示,如实施的3处平交道口、17座市政桥梁、5处高陡边坡、29套液压伸缩桩、城区人行道、车行道及其附属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修维护,以及对5座市政桥梁的结构性检测,合计预算资金1,000.00万元。财务管理上,财务核算不够清晰,城市基础设施维护专项明细项中归集内容不够清晰。过程控制缺乏资料支撑,未见巡查记录、项目实施监督过程影像资料。

二是改进建议。在以后的项目实施中,将项目绩效目标提炼出来,据实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预算资金按具体项目列示,体现量价相乘再汇总的过程,做到有依有据。严格规范会计核算,杜绝平时核算明细内容不清晰。将项目过程管理资料的留痕纳入管理制度,以确保巡查监督的落实。建议万盛经开区城管局对历年已实施但尚未支付完毕的基础设施维修维护款项进行专项清理,同时严格财经纪律,按照审批后的预算控制项目支出。

3. 城市管理专项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1)项目基本情况。

2019年的城市管理专项主要内容有: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包括对指定区域内的清扫保洁及市街公园绿化管护,总面积3,104,658.14㎡(其中,人工清扫保洁面积为1,784,630.27㎡,绿化管护面积986,304.87㎡,马鞍山公园管护333,723㎡),和53座城区公厕管护(原为50座,2019年9月开始增加3座),以及28个城区垃圾集中收运点的管护;环卫垃圾清运,指重庆市万盛经开区两街八镇的环卫垃圾清运等工作;支队临聘人员劳务派遣,指50名行政执法协管员的劳务派遣;奥林匹克公园森林防火,指森林防火队员经费等。

(2)绩效评价结果。

城市管理专项立项决策规范,组织保障相对有力,万盛城管局制定了工作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跟踪检查和考评,较好地完成预定目标任务。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部分工作未到位,综合上述因素,城市管理专项绩效评价综合得分82.77分,评价等级为良。

(3)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一是发现的主要问题。预算的精细化程度不够,例如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包含4个细项,但预算未能精确到细项,不便于在具体位置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归责处理。现场查勘发现,存在多个小块区域的环卫作业和绿化管护相关监管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够有效,环卫绿化的过程监管缺乏相关资料支撑,未见具体的巡查日志等工作记录、项目实施监督过程影像资料等。支队劳务派遣续签合同时审核不够严谨。环卫作业及绿化管护、垃圾清运、支队临聘人员劳务派遣未能按调整后的预算进行有效控制。

二是改进建议。在以后的项目实施中,将项目绩效目标再细化,根据实际细项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便于事后的考核监督。制定监管考核制度时,应全面考虑巡查区域,只要属于合同约定的服务区域,都应该有巡查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巡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环卫作业和绿化管护市场化项目后续增项部分,应重新进行公开招投标;将项目过程管理相关的影像资料留痕纳入管理制度,以确保巡查监督落到实处且有改进记录;签署合同时加强对条款的审核。建议万盛经开区城管局严格财经纪律,按照审批后的预算控制项目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联系人:何涛,联系电话:023-48274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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